时间:2023-01-17 10:32:40来源:法律常识
我所见到的200万年薪的诉讼律师大概概括为以下几种类型:
1、【体制内转型】公安出身,具有一定的背景,业务理论功底虽然一般,但是在接案、诉讼程序性的环节是有一定手段的,并非说有违规行为,但是对于信息获取、客户维护是有自己特别的尺度的。法检出身,文笔功底较强,领域内的业务都是比较过关的,同时也有信息优势,相较体制外的律师更雷厉风行、更强势。
2、【极高标准型】言行非常谨慎、细心,下到案件归档、材料装订装订、文书标点使用,上到各种文书的每个观点意见、庭审的预演复盘,都是做到抽丝拨茧的程度。我们平常也看到什么才算专业律师的提问,但在这个律师的身上,我亲眼看到了典型:把一项工作做到无限细分,同时秉持严谨、考虑问题全面的态度,专业律师的人设自然就呈现出来了。在这类律师的团队内工作是有非常大的压力的,因为从职场角度而言,这类律师往往具有掌控欲,是不希望出现意料之外的案件状况的,随时随地联系律师助理往往是高频的,半夜派活更常见,但对于希望得到个人业务培养的律师是有很大帮助的的。
3、【情商极高型】此处所讲的情商高,并不是指酒局应酬。主要是客户维护、同事合作能力这两方面极强,具体体现在:
客户维护方面——案件即使败诉,但是客户反而非常感激该律师,对于败诉结果当事人表示可以承担,而能达到这种效果,必然是在案件承接前的风险提示以及案件承办过程中的细节决定的。比如律师的某个庭刚开完走出法院门口,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说了庭审情况、争议点,而这种主动与客户沟通的积极性是非常重要的,律师行业本质就是服务业一点都不为过。比如说当事人主动问案子有没有立上,有的律师会答”没立上,等一等“;有的律师会答”这个案件我前段时间已经联系法院,但法院案子最近排不上,我最近催一催,排上了第一时间给你消息。“对于这两种回答显然后者更合适,这就是一种法律服务现象:很多当事人认为律师收了钱,啥事也没办,也不联系我是什么情况,最后结果又不好,那么后期找律师退费自然就符合逻辑。律师外化自己的工作付出,让当事人能够看到自己的积极去承办本案,对于判决的败诉结果,当事人可能觉得好坏相抵,虽然案件不尽如人意,但也往往觉得律师尽力了,罢了罢了。
同行合作方面——律师协办案件怎么分配律师费?趋利避害、多分一杯羹的这种意识只是人性而已,并非单纯的好或坏,谁都想要赚钱这很现实,但是换个方式做事,未来的执业道路会更加宽广。我见到某位合伙人对于合作案子或者是转介绍的案子:对于合作案子即使他是作为主办律师,可能也以自己4,别人6的这种分配比例主动自降律师费;律师转介绍给他的案件,行规比例3成,他可能会给出5成。某次事务所全体会议,律所主任得知后也公开赞赏了这种行为,认为这才是律师反内卷、业务整合的一种合作模式,其他律师得知后认可其专业度同时,又有合适价格分配,自然会主动联系他办案。那么有人会问,那他每次都这么自降律师费吗,这么分损失也太高了?降了律师费,会不会自降身价?我个人觉得,首先,一个案件每个律师都有选择做不做的权利,如果业务不多,可以选择做,这本身就是开拓案源的方式,但如果觉得自降身价,选择不做就可以了,这是个人选择。其次,律师行业内都是明白人,类似于一种”亏欠“心理,你能为我考虑,这次多给我些,那我也可以以诚相待,下次有案子就介绍给你做,或者是下次合作案件的分配你多拿回些比例,并不会真的让你亏钱。久而久之,一种有信任基础的合作模式便形成了。律师之间合作,扯皮撕破脸很常见,可能这次合作不愉快,以后就都不会再合作了。这种与律师同行的合作也是一种能力的体现。
综合来说,这类律师给我的印象属于:业务能力也有,但社交中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极强,换位思考能力极强,往往是此前有过大量职场经验后转行去律所的4、50岁的律师,有社会阅历,同时又有了一定办案经验。
4、业务能力强、会social这些是传统特征;此外,其他具象化特征比如:职场内只谈公不谈私、注重个人隐私;身兼数个社会头衔,律师行业内都明白某些水分,但对客户那边是很有效果的;基本以正装形象出现在职场场合(同事3、4人以上聚集的地方=职场场合);说话不会有强烈的主观情感导向、片面客观、一语中的、表达犀利;能把握与同事之间的尺度、无论是男女、上下;等等等等,
以上这些特征,是我从不同的200万+律师们身上总结出来的,每个大咖都有各自的特点,都有两把刷子,无绝对的好与坏,以上呈现的执业特征其实不仅是有利于律师的发展,其实换做其他领域,同样能有帮助。
个人所见,具有主观导向,并不必然意味着绝对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