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16:39:20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翠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成功调解女职工诉单位补足产期工资待遇争议一案。该案属于典型的妇女“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争议,在产期和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只全额发放社保部门报销的生育津贴,因生育津贴远低于女职工原工资待遇,由此双方产生争议,女职工到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按原工资标准 支付产期工资待遇。案件受理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迅速组织庭审,庭后单位同意补足劳动者产期和哺乳期工资待遇13800元。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女职工因怀孕产生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主要案由包括工资、离职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加班工资、孕期工资、生育津贴和产假天数等内容。对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坚持“案件应立尽立,快调快审快裁”原则同时,针对性地对用人单位进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不断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力度,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据统计,自2019年至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受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106起,其中“三期”案件25起,占106件的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