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01:05:03来源:法律常识
“被告不出庭反而更好”这个说法是错误的。被告不出庭肯定是不利于案件的判决的,被告不出庭法庭通常情况下会缺席审判,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证据,直接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缺席判决的部分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首先被告不出庭,法院就没有办法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被告无不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罚,也就是说即便是不出庭,法院也能哦故进行判决。被告不出庭不一定会败诉,即便是被告不出庭,法院也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来进行判决,被告不一定会败诉。但是,由于被告不出庭,很有可能会导致法院无法查明事实的真相,再者作为被告不出庭进行关键的举证和质证,导致败诉。
因此,可以说被告不出庭不一定会败诉,但是败诉的风险肯定要比出庭高很多。
被告不接受传票,法院也是应当开庭的。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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