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19:38:31来源:法律常识
昨天文章中写道朋友想在一审结束后更换代理律师,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新接触的律师告诉他,其之前胜诉的成功案例中跟主审法官进行了反复的沟通,认为这就的律师负责任的表现,也是好律师的标准。代理律师就案件情况反复跟主审法官交流,就是好律师吗?
个人认为这个话题认为属于伪命题,不能以此为标准来判定律师的好坏。能够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是好律师。律师跟法官之间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的相互交流,主要体现在律师就案件出具的各类法律文书和庭审中的辩护意见,除此之外,跟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关于案件的沟通可能还要多一些。
根据网上多个资深法官所说的日常工作内容来看,主要分四部分,1、审案办案,2、调研案例信息及各类统计,3、学习与开会,4、其他事项。而办案审案是核心的工作内容,一个法官的年办案量平均近500件,分摊到正常工作日,基本上每天几件,可见是非常繁忙的。法官最想要达到的目的就是安全高效的结案。绝大多数法官都想通过裁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且期待这份裁判能够得到多数人的认可。
从上述情况来看,代理律师能在除庭审之外的时间跟主审法官电话或面谈沟通一到二次就非常难得了,这还得处决于法官的办案风格和对律师的好恶程度,对那些喜欢故意刁难对方律师,故意拖延诉讼进程,刻意亲近法官,对案件事实不熟悉等情形的律师,法官肯定是不愿意沟通的,更别说反复沟通了。
说服法官的能力是律师的核心能力,能够在庭审前,及时了解案件信息及进展,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书及证据,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鉴定等;收取对方或法院的文书及材料,了解对方诉讼策略或法院的工作安排。庭审中根据所掌握的证据进行合理的辩驳和辩护,对有不认可的鉴定结论能及时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等,庭审后根据庭审情况合理提交代理意见或补充材料,特别是在法官可能主动向律师核实案件信息时,有结构、有体系的回答,必要的时候要补充书面材料予以详细说明。做到这些,想必与被代理人和法官眼中的好律师就相差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