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22:07:56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减少并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经海陵区人民法院、海陵区司法局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律师事务所参与区法院信访接待中心值班,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诉讼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本次面向全区计划招聘2家律师事务所,参加报名的律师事务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由海陵区司法局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且成立时间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
(2)具备不少于8名专职律师的服务队伍,确保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律师值班;
(3)具有良好信誉,近五年内本所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内部管理、业务管理和人员管理规范;
(5)有开展社会公益服务项目的经验;
(6)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二、报名方法
2、报名地址:海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海陵区税东街1号),联系电话:0523-86238636。
3、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法律服务方案(事务所拟安排值班人员的资历、既往同类服务经验、业主评价、事务所对值班人员的管理措施和对该服务项目的具体服务措施)。
(2)律师事务所综合工作实力的佐证材料:
①人员数量、素质、客户满意度等(2021年度执业律师人数、学历、职称,当事人投诉情况);
②专业的诉讼力量(2019年以来承办的案件数量,成功办理的重大、有影响的案例等);
③法律援助业务履行情况(2019年以来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
④工作业绩(2021年全年创收金额、顾问单位及办案数量,2019年以来获表彰情况)。
(3)报名表(见附件)
三、本公告由区法院、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1、海陵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523-86391532,联系人:王荣华。
2、海陵区司法局咨询电话:0523-86238636,联系人:周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