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22:04:06来源:法律常识
浦东新区“三不”工作系列报道之二:
头
如何做好社区服务?方便是第一选择。如何才算是方便?家门口的服务是第一方便。在上海,在浦东,在洋泾街道,一项称之为“家门口”的社区法律顾问的活动,受到了市民们的异口同声的称赞:律师老娘舅在弄堂口,烦心的事情不再愁。
从老人身后的遗产如何分配,到小区水管破裂损坏物产找谁赔;从干了10年的保姆要60万的辞工费,到遭遇车祸究竟该赔多少钱……
这些以往会想痛头,吵破头的烦心事,在浦东洋泾,现在因为有了家门口的法律顾问,再也不愁了,因为有懂专业懂法律的律师帮忙,为市民们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服务,许多问题迎刃而解了。
据洋泾司法所魏所介绍:新区2018年的“三不”工作要点提出要结合“家门口”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把矛盾纠纷的化解阵地前移到居民群众的“家门口”,要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三不”工作为维护地方安定带来的红利。
据此,洋泾街道今年1月份就立即启动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有1个律师事务所15名律师和1个法律服务所4名法律工作者提供了586人次的“法律顾问”服务。其中,法律咨询544次,调解纠纷42起,100%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居委会”。
1 ·. 60万的保姆辞工赔偿费该不该给?
李阿姨今年四十多岁了, 10多年来,一直在珠江玫瑰园王家做驻家保姆,干活、吃、住都在王家,而且已经好几年没有回家过年了。万万没想到的是,2018年6月,王家以李阿姨有精神疾病为由辞退李阿姨,说:收拾收拾可以回家了。
听到这个消息,李阿姨一下子懵了,在王家辛辛苦苦10多年,怎么说辞就辞了?即使要辞工,好歹也要给一笔钱当辞工费吧?于是,李阿姨和雇主王家发生争执。
怎么解决?李阿姨的丈夫和居委会一直认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解决,李阿姨家主张雇主王家应该给予60万元的赔偿金。
60万辞工赔偿费究竟合理不合理?该不该给?居委会带着李阿姨一起来向居委会的值班的法律顾问张庆律师咨询。
张庆律师回答让李阿姨以及家人大出意外:李阿姨和王家的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没有“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硬性要求。
张律师接着耐心的解释说:
对于家政服务发生纠纷的法律适用社会大众普遍有偏差,特别是李阿姨与王家这种驻家保姆往往会被错误的认识为“劳动关系”。
张律师解释道: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也就是说劳动关系的用工主体只能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一般家庭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其与保姆之间的关系不是具有依附性质的“劳动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即“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字之差却天壤之别。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由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最大区别是:劳动关系受国家强制力约束,国家介入双方的关系,对于劳动者的工资、福利、解雇、辞职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才会有最低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法律规定;而劳务关系则没有这种硬性要求。
联系到李阿姨与王家的纠纷,该如何处理呢?张律师给了5条建议,概括起来大致是:
这起纠纷应该按照劳务合同关系来处理;如何解除雇佣关系,除了双方协商外,雇主家应当提前通知解雇事宜给予李阿姨合理期限以便李阿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李阿姨家人提出的60万元赔偿是否合理,李阿姨家人要举证证明,法律只保护具体确定的利益,不能拍脑袋决定。
尽管李阿姨和王家的纠纷还在协商中,但是,通过张律师的法律咨询,有关当事人心中有了一个法律的“量尺”。
2 ·. 80岁的老奶奶能否自行处分遗产?
周奶奶今年80岁了,住在洋泾街道西镇,她心头一直有一件烦心的事,就是希望自己百年以后,孩子们不要因为房屋遗产的问题发生争执,闹得不开心伤了和气。周奶奶现在房子是购于上世纪90年代一处房产。她有四位子女,分别为大儿子甲、二儿子乙、三女儿丙、四女儿丁。
周奶奶平时独居,身体状况较好,家中聘请一位保姆照顾其生活起居,由于二儿子在境外工作,经济条件较好,保姆的费用全部是二儿子承担。其他几个子女分别成立家庭,偶尔会来探望。
法律顾问来到西镇居委时,周奶奶进行了法律咨询,周奶奶期盼能够在自己身体尚健康具备清晰表达能力时,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对房屋进行安排。
周奶奶说:考虑到二儿子常年为她支付保姆费用,基于公平原则,故希望自有的房产在百年后出售,卖房子的钱,首先归还二儿子支付的保姆费用,剩余金额由四位子女进行平分。周奶奶咨询律师如何订立遗嘱才能有合法有效,并且在其逝世后具备可执行性。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热情的接待了周奶奶,并向周奶奶详细的介绍了遗嘱合法有效的要件。然后,陈军律师又向周奶奶介绍了目前订立遗嘱的几种主要方式以及相关风险和成本。
最后,陈军律师告诉周奶奶:遗嘱人有权对其逝世后属于自己的遗产进行处分,只要该遗产权利属于遗嘱人并且遗嘱内容不违法法律规定,如何处分遗产是由遗嘱人自己决定的,周奶奶对自己遗产做出上述安排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听了陈军律师的法律答疑,周奶奶一直皱着的眉头一下子舒展了,高兴的说,多年来心上的一块石头落地了。
3 ·. 谁来当患有老年痴呆的老人的监护人?
公公早已去世,婆婆年事已高,并且患了老年痴呆症和半身瘫痪。婆婆有四个子女:儿子和三个女儿。
婆婆一直与儿子、儿媳、孙自同吃同住,有儿子、儿媳照顾生活起居,三个女儿从未照顾母亲,而且第二个女儿拿着婆婆领养老金的银行卡,致使养老金的钱老人从未用过。
现在,儿媳自己也年龄大了,无力照顾半身瘫痪的婆婆了,想把婆婆有条件的养老院,由专业陪护人员照顾婆婆。提出用婆婆的养老金支付养老院的费用,不够的由几个子女分摊。
商量时,儿子、儿媳的建议遭到了三个女儿的一致反对。她们认为:如果要送她们母亲到养老院,那就必须将刘女士现在居住的、婆婆承租的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851弄XX号XXX室公房卖掉,钱分给她们。
刘女士觉得婆婆的女儿们提的要求很过分,她现在居住的房屋是她唯一住房,他处没有住处,房子卖掉了她和丈夫、儿子将无处居住。
儿媳刘女士对此问题很困惑,想知道如何才能让婆婆的女儿们尽赡养义务?怎样才能解决婆婆到养老院养老的问题?以及如何让婆婆的女儿交出婆婆的养老金卡?
凌四居委会的法律顾问许建斌律师认真聆听并记录了刘女士的陈述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刘女士提供了法律咨询意见,他告诉刘女士:
子女赡养父母是依法应尽的义务,三个女儿不赡养婆婆是违法的;
婆婆的养老金卡属于老人私有财产,其他人无权私自占有,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返还侵占的财产;
最重要的一点,因为婆婆患有老年痴呆症,意识不清楚,所以要为婆婆确定监护人,这是前两项权利得以实现的前提。确定监护人后,可以由监护人代被监护人行使前两项诉讼权利。
确定监护人的方法是可以由婆婆的四个子女协议确定,达不成协议或者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另外,要想为婆婆指定监护人,还要先认定婆婆有无民事行为能力,要向婆婆户籍所在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确认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
确定监护人后,监护人在侵犯被监护人的权利的情况下,可以为被监护人选择能够让被监护人得到更好照顾的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老照顾被监护人。
听了许律师答复,刘女士恍然大悟,说,这个问题一直很是烦心,不知道怎么办,现在知道原来要解决问题需要走这么几步程序,真是太好了。
4 ·. 能够当居民们的法律顾问很荣幸
小编在洋泾司法所翻看社区法律顾问的案例时发现,一个个案例真的很专业,对居民们提出的纠纷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解答的很专业也很精准。
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念头,很想了解那些来当法律顾问的律师们。根据司法所提供的微信号码,我微信采访了与洋泾街道结对的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庆。
张庆律师告诉我:汉盛律师事务所是2016年由多个律所合并而成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一共有100多名律师。汉盛一直重视律师的社会服务作用,组织律师服务社会也是汉盛一贯的宗旨。对于社区法律顾问的选派,汉盛非常重视,这次派出的15名律师都是精兵强将-业务骨干。
碧如,张庆律师就是一位律所的业务骨干。他,2003年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有曾经在国内知名房地产公司工作的经历。当律师后,主要办理房地产、金融投资与公司治理等业务。他在金融法律事务方面已经开始崭露头角,参与了上海宝银创赢私募基金第一案的处理,目前正在处理太平洋证券虚假托管案,是私募基金领域第一案,社会影响大,人民日报旗下的国际金融报等众多媒体广为报道。
为什么专业律师会热衷于为这些普通市民当免费的法律顾问呢?张庆律师说:我在汉盛团支部的介绍下参与这项服务,觉得很荣幸。我觉得作为律师应当关注民生,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实现社会价值。
他还说:当前社会多元,利益错综复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极端重要的事。把法律送到百姓家门口,实现法律服务普惠制,是党的惠民政策,我们自然要大力支持,这也是法治建设的需要。作为律师,我自己始终认为“政治上让党放心,业务上让群众满意”,为党分忧为民解困是贯穿律师职业生涯的红线。
5 ·. 浦东高规格推进“弄堂口”法律顾问
据悉,2017年,新区司法局根据新区“三不”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关于推进村居“家门口”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制作了《居村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共涉及8大类22项内容(8大类是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文书审核、矛盾化解、决策咨询、法律建议)。
今年来,新区“三不”工作以建设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和推进居村法律顾问为主要内容,完成了36个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全区1317个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2018年前三季度居村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宣传、讲座1651次,提供法律咨询25189次,法律援助211次,文书审核865次,协助纠纷化解1887次,出具法律意见1446份。
浦东新区法律顾问为居村提供服务,实践中共形成了5种模式:
驻点定时服务模式:即法律顾问定点入驻居村履职履约,坐堂为居村委及群众提供“零距离”专业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
应邀提供服务模式:法律顾问应居村委及群众的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专业培训指导、列席重要会议、提供法律建议、参与依法治理等。
专项提供服务模式:针对阶段性工作的热点难点,法律顾问参与动拆迁、“五违四必”整治、群租整治、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在每一个环节提供法律支撑。
线上即时服务模式:通过组建由居村法律顾问、居村工作人员、调解干部、居村民代表等参加的微信工作群,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沟通交流等服务。
志愿者服务模式:积极发展辖区内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法学专家、在职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为志愿者,为居村及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基层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据统计,2018年,浦东新区居村法律顾问服务清单中8大类22项落实数据中,居村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宣传、讲座1651次,提供法律咨询25189次,法律援助211次,文书审核865次,协助纠纷化解1887次,出具法律意见1446份。
尾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你离我有多远,而是当我需要的时候, 你不在身边。有人说,法律是帮助人类解忧排难的最好的朋友。今天,在上海,在浦东,在洋泾,“家门口”的法律顾问,让法律服务与市民们实现了“无缝”对接。
素材和图片提供:浦东新区司法局基层处、洋泾司法所
法治浦东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