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2:03:14来源:法律常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一年来,通过司法实践的总结,我们发现辖区内部分偏远地区仅有一或两名执业律师、部分地区的监管场所尚未配备值班律师,基层院在办理无辩护律师的认罪认罚案件时只能请求辖区内的律师提供义务帮助。”据佳木斯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推开,认罪认罚案件“律师难”问题逐渐凸显,既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也影响值班律师提供实质化法律帮助要求的落实。
为使这一难题得到有效解决,近日,佳木斯市检察院以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契机,积极与市司法局沟通协商,在认真分析全市律师资源状况和认罪认罚案件数量的基础上,通过征求意见、座谈调研和数据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就在市区内“五院一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采取定期派驻和集中预约相结合的律师值班工作模式达成了共识。
协商过程中,检司双方就建立值班律师制度、确定“结对”律所、建立值班律师人才库、明确派驻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和方式等形成一致意见,重点对值班律师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切实解决了值班律师在实际执业过程中权责不清的问题,明确了检察机关对值班律师进行评价监督的内容,并建立了相应的年终考评机制。
今后,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将最大限度为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提供便利,包括在检察机关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独立办公室、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建立《值班工作日志》《法律援助来访咨询登记表》等工作台账,并放置法律援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相关宣传资料,充分听取值班律师就涉案犯罪事实、罪名、法律适用及从轻或减轻处罚等事项和程序适用的建议,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的适用率,实现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的统一。
供稿:佳木斯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