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8 01:14:11来源:法律常识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房彦吟)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全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近日,开封市司法局联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开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推动开封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
《意见》明确规定律师调解四种工作模式:在人民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工作室或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意见》指出,律师调解工作要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调解中立、调解保密、便捷高效、有效对接”的基本原则。律师调解可以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但是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除外。
《意见》要求,各县(区)人民法院、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组建工作队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加强沟通联系,分工负责、紧密协作。要建立工作台账,建立记录考核制度和工作激励机制。要推进调解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集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电子督促、电子送达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效率,推动更多矛盾纠纷通过律师调解有效化解。
为确保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开封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律师资质、回避制度、调解协议保障、诉调衔接等方面,建章立制,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一是严格准入,建立律师调解工作资质管理制度。二是公平公正,建立律师调解员回避制度。三是合法有效,建立调解协议保障机制。四是畅通渠道,建立诉调衔接机制。
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开封市司法局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初步确立了1个律师调解中心、11个律师调解工作室和115名律师调解员。下一步,开封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明确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建立完善承办调解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名册和律师调解员名册,健全律师调解工作机制,力争至2019年年底,全市每个县(区)都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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