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8 01:38:47来源:法律常识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的房屋被区政府违法拆除了,对我的合法房屋及相应财产都造成了很大损失,通过我向法院起诉,已经确认了区政府的违法事实,但是我的损失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拆迁赔偿,我应该怎么办?
来硕律师答疑:既然市政府对您房屋进行的强拆行为已经被法院确认违法,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具体的赔偿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而你的情况具体的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是你们市的区政府,你应该找该机关要求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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