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8 02:42:38来源:法律常识
相爱的人在步入婚姻殿堂时,便把自己余生的幸福交付给另外一半,相伴携手一生,美好的婚姻可以让我们幸福美满,而不好的婚姻却会让我们的生活过得水深火热。
婚前的烦恼
最近,我的一位好友莉莉,她是个90年的姑娘,一个月后结婚,但最近她却寝食难安,变得焦虑,她跟我说,随着婚期将至,内心十分恐慌,万一结婚以后他对我不好怎么办,他要是变心,出轨我该怎么办,那我的人生会多灰暗啊。对于她的担忧我很能理解,30岁的女性,在对待婚姻时会更加理性。
在年少时,我们都曾以为,只要真心相爱,就一定会婚姻幸福,事实上,婚姻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般简单,幸福也并不会随着婚姻的到来而自行来到。
莉莉说:“如今的时代跟过去不同,从一而终的例子稀缺,身边有多少相爱的人,在结婚多年后,相看两厌,感情淡漠,甚至用仇恨的眼光看待对方。
万一对方背叛婚姻,这对于我是巨大的打击,所以我打算在结婚之前和他签订一份忠诚协议,将来对方如果出轨,要对我进行经济赔偿。”
忠诚协议,这有法律效应吗,法院支持吗?我找到我们中企诺的阮律师询咨询此事
软律师告诉我,在实践中,很多夫妻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忠诚协议。
举个例子,有夫妻约定:“双方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感和责任感,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出现背叛另一方的婚外情行为,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
签署此协议之后,如果真的出现一方出轨,另一方能否以其违反忠诚协议要求法院判令另一方支付名誉损失费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呢?
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讨论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清官难断家务事,司法不应过深介入婚姻内部关系中,目前法院的观点是,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一般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法律并不会赋予其强制执行力,更不会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一般法院对此类忠诚协议履行的诉讼的回应是不予受理或者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理由在于,忠诚协议属于情感、道德的范畴,当事人能够自愿履行最好,如果违反协议的一方出于心甘情愿地净身出户或者赔偿金钱,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经济上的代价,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其不愿意履行,法律不能强迫其履行该协议。
对于婚姻的“忠诚协议”,法律目前还并未有明确的条文规定。
最后想说,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手段,也只是对人们最低的道德要求。
的确,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诱惑,无论是金钱还是美色,都能成为背叛婚姻的原因,很多婚姻,也是因此亮起了红灯。
但婚姻不是儿戏,既然结了婚,就应该守得住婚姻的底线,不跨越雷池一步,跨了,等待他的就是万丈深渊,结局往往都很凄惨。
幸福的婚姻没有捷径,唯有用心经营,保持自己的忠诚和热情,才会收获一份长久和甜蜜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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