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8 15:01:4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孙晓蕊律师代理的两个案件均以调解结案,孙律师也相继收到两个案件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展示了出色的办案能力。
一、王女士与李先生离婚纠纷案
本案中,王女士与李先生于2003年结婚,2005年生育一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先生与第三者多次开房,陪同第三者流产,为第三者投资经营饭店。王女士意识到婚姻无法挽回,决定诉讼离婚。
2020年3月,王女士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经过法官的调解,于2020年10月撤诉。2020年11月,双方再次对峙法庭,法院以暂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为由,未判决双方离婚。此后,李先生仍然与第三者频繁交往,夫妻感情持续恶化。
2021年12月,李先生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向家理律所求助,家理指派孙晓蕊与刘梓煜两位律师代理本案。
孙律师详细了解王女士的诉求和情况后,经过认真分析,认为本案虽然有比较明确的案情脉络和争议焦点,但在许多细节方面仍有棘手之处,比如公租房使用权的归属、共有房产赠送给孩子的手续和费用、男方户口的迁出等。孙律师认为调解结案能维护王女士的最大权益并满足其诉求,王女士表示同意。
为了顺利达成调解,孙律师陪同李女士前往不动产登记处等相关部门,仔细询问相关流程与注意事项,将后续的安排落到实处。确定好方案后,孙律师几次联系李先生的代理律师,但遭到对方的强硬回应。孙律师决定与李先生本人协商,争取对方的同意与最后的调解机会。
经过与李先生的几次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将纠纷事宜一一解决。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王女士与李先生自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婚内所购房屋赠与婚生子并已变更登记,公租房明确了使用权。
二、芦女士与王先生离婚纠纷案
本案中,芦女士与王先生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大女儿出生后,双方因为家庭琐事、教育观念等问题经常发生矛盾。王先生频繁夜不归宿,与朋友聚会打牌,芦女士多次与王先生沟通,均以激烈争吵而告终。芦女士与男方沟通协议离婚,也因男方的反复无常而失败。
2019年底,芦女士与王先生开始同屋不同房居住,想勉强维系婚姻给两个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然而王先生不仅不收敛之前的行为,反而变本加厉,通过手机定位、跟踪监控等手段严重扰乱芦女士的工作生活。芦女士不堪其扰,委托家理律师助其解除婚姻关系。
家理指派孙晓蕊、张诗雅两位律师代理该案。考虑到是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法官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于是孙律师采取诉讼、调解双管齐下的策略。孙律师先与男方进行沟通,试探男方的态度。男方一开始同意我方的调解方案,却在法官安排调解谈话日期后反悔,第一次调解谈话取消。
等待开庭的数月间,王先生仍然不断跟踪骚扰芦女士,甚至向芦女士的单位发送数份检举信和邮件,散布芦女士与异性同事有不正当关系的不实信息,企图通过威胁芦女士丢掉工作的方式,达到其不离婚的目的。
开庭时,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因夫妻共同财产近乎全部在芦女士名下,孙律师当即向法官表明撤回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仅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表明即便这次不判决离婚,我方当事人会在能够起诉离婚的第一时间再次提起诉讼。
在法官和律师的双重压力下,男方最终同意离婚,孩子抚养权一人一个,互不支付抚养费,房屋各占50%份额。法院出具调解书,芦女士成功摆脱这段不幸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