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18:15:06来源:法律常识
俞女士订婚照 来源:当事人社交媒体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李毅达 记者|张倩
编辑|王禾
7月17日,安徽合肥的俞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布了自己的订婚宴照片,后被评论区部分网友谣传为某洗浴会所技师。随后,俞女士发布辟谣声明,称自己为合肥当地某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并非网传的“8号技师”,且已经报警,在声明中还附上了工作环境、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
对此,俞女士未婚夫毕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发布了澄清内容后,又引发了网友新的质疑,目前俞女士以及双方家人情绪都很崩溃。
“他们(一些网友)又说这些东西(社保记录)都是可以p的,现在我们出来澄清,他们又说你没做过的事情为什么要澄清。”毕先生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去追究这些造谣的网友。
对于俞女士的遭遇,律师表示,在互联网中遇到被造谣的情况,需要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例如内容截图,浏览量以及评论内容等,以便后续提起诉讼,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俞女士和毕先生订婚照
谣言中伤
女子晒了一张订婚照
被谣传为会所技师 用社保证明等澄清
7月17日,认识近四年的俞女士和毕先生举行了订婚宴,订婚宴结束后,俞女士在社交媒体中晒出了现场的照片,图片中捧着一大捧玫瑰花的俞女士与毕先生依偎在一起,显得十分幸福。
但在这条图片的评论区中,被点了数千次赞的却是一条“称俞女士为某洗浴会所技师”的评论,并且得到了不少网友的跟帖回复“确认”。
毕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第二天,7月18日一早,俞女士就看到了这些评论,当天他就陪同其一起去合肥市蜀山区井岗派出所报了警。
随后,俞女士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辟谣声明,称自己为合肥当地某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并非网传的“8号技师”,声明中还附上了自己的2019年至今的社保缴纳记录,以及工作环境等等证据来进行证明。
在澄清视频中,俞女士表示:“我第一次见识到网络暴力,他们有的人用‘我是开玩笑的’‘我看他们都这么说’‘我单纯吃瓜’来掩饰他们阴暗的心理。我被这样造谣,澄清了,他们说我不该回应,清者自清;我不理睬,他们说我不回应就是默认;我报警,他们说我只是吓唬人。用诋毁来找共鸣,用阴暗来找狂欢。最后一次澄清,其它交给法律,评论我不会删,请造谣者也别注销账号。”
部分网友的评论
社保记录 来源:当事人社交媒体
连锁反应
澄清后却引来更多“网暴”
未婚夫称家人生活受影响已报警
毕先生称,没想到在澄清证据发出来后还是会有一些网友对他们进行攻击。“她发了她的社保记录,他们(一些网友)又说这些东西都是可以p的,现在包括我们出来澄清,他们又会说你没做过的事情为什么要澄清。”
毕先生表示,他和俞女士2018年相识,都是安徽合肥人,俞女士读书时专业方向是新闻,曾在当地一家报社实习,目前在一家私企做财务。
“她(俞女士)现在的情况更差了,情绪已经很崩溃了,而且我们现在都要请假来处理这件事情,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现在双方的家人都因此事受到了影响,我们的妈妈基本上都睡不着觉。”
毕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现在已经不想要更多的曝光了,不想让更多人有机会在底下去网暴未婚妻,后续会通过法律途径去追究这些造谣的网友。
据北青报报道,合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已关注到俞女士情况,具体情况公安机关还在调查中。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派出所的受案回执
律师说法
造谣者或涉嫌诽谤罪
被造谣后,当事人需第一时间保存证据
在本次事件中,造谣俞女士身份的网友是否该承担法律责任,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处罚?俞女士和毕先生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造谣者应当受到治安处罚,承担对受害人的侵权责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甚至涉嫌诽谤罪。
付建律师表示,本案中造谣者对俞女士的造谣严重影响了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和正常生活,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造谣者对受害人肆意污蔑,在受害人有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仍然造谣受害人的工作性质,严重扰乱公共管理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如果造谣者的造谣行为传播范围较广,对受害人的负面影响特别严重,则涉嫌诽谤罪。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付建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互联网中遇到被造谣的情况,需要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例如内容截图,浏览量以及评论内容等,以便后续提起诉讼,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请求对造谣者进行治安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同时可以要求网络平台立即删除,否则可以追究平台的连带责任。如果网友的造谣言论被删除,则可以由网络平台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
在此类事件中,很多时候被造谣者会因为维权的成本较高,法律程序较为复杂而选择沉默,对此付建律师指出,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要敢于维权,绝不能让网络成为传播谣言的法外之地。
他表示虽然维权需要花费时间成本,但是不论是向网信办等部门投诉、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谣言的传播,挽回个人评价和个人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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