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18:11:11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3月26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建立了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34名特邀调解员和3个特邀调解组织被纳入其中。
作为黄埔法院特邀调解员,他们如何看待特邀调解?参与纠纷化解的感受又如何?
且看TA们各出绝招☞
姚丽芸 律师
颜值与才华并存的女子
谢邀,作为一名律师,我喜欢通过调解完成客户的委托。因为调解可以有效调和双方矛盾,快速、低风险地实现客户需求。今年年初我看到黄埔区人民法院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调解工作,赶紧报名,希望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奉献力量、得到锻炼。
调整和探索
我参与黄埔法院的调解工作后,发现自己的角色发生了变化。在律师的调解工作中,我的任务是在调解中实现客户的利益。
我知道客户的和谈底线和最迫切的需求是什么,也可以通过客户的视角了解对方,制定和谈方案。
但是,作为法院的特邀调解员,我们的角色是中立的,工作任务是提升双方调解意愿、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调解工作开始前,我们并未接触过原被告。
角色变化了,需要的调解技能也发生了变化。经过法院的培训、两个月的实践,通过向身边年长的同志学习,我渐渐适应了特邀调解的工作,对调解工作有了比以前更全面的认知。
用心和坚持
我现在主要负责法院的交通事故纠纷和合同纠纷调解。为了做好调解工作,我充分发挥了狮子、处女座的特点,将原、被告可能考虑的问题一个个罗列出来,然后找出相关的法律依据、政府部门的统计数据和黄埔法院既往案例中的处理方式,尽可能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和解结案。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坚持,是将一件事、一份工作、一项事业做好的必要条件。一个个案件,平凡而普通。一册册卷宗,朴实而厚重。一张张当事人的笑脸,是我们的追求。我们愿意在一个个案件、一册册卷宗中,默默耕耘、坚持耕耘,让更多阳光、温暖的笑容绽放在我们的身边。
梁灿成 退休法官
多年审判经验轻车驾熟老司机
我3月被聘为黄埔法院特邀调解员后,陆续参加了8个案件调解,成功调解4个。
调解成功的案件效率高
有一宗造成一死一伤的道交纠纷案件,最后肇事者和死者家属、伤者达成和解,死者家属及伤者较快得到赔偿抚慰,各方也避免了后续的诉讼流程。对于因斗殴、交通事故、盖房引发的邻里纠纷化解的还是有好处的。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经办法官直接组织开庭庭审,亦不影响其诉权。
以调解员的立场主持调解
在程序、节奏、讲话方式上可以选择较为轻松、不拘谨的方式,形成良好的调解氛围,特别是家事纠纷,有利于双方敞开心扉化解纠纷。
调解中我也发现有部分律师、当事人对调解的功能及优势认识不多,亦未充分予以配合。我想应充分采用多种宣传途径,让人们群众在纠纷化解中感受到公正、高效和便捷,从而提升公众信任感,营造“大调解”氛围。
*7月3日成功调解一宗继承纠纷,与双方当事人合影。
刘传根 律师
令人信任的靠谱选手
调解化解矛盾和纷争无论是对双方当事人还是法院都是最好的选择。对双方当事人来说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双方的矛盾和纷争,促成双方言归于好。对法院来说可以提高办案效果,节约司法资源。作为黄埔法院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我谈几点自己不成熟的做法,供专家和同行交流。
吃透案情,找准突破口
接到一个案件,调解员一定要先了解案情,分析和判断双方提交的证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瑕疵,有没有可能是伪造的证据,等等。从中找到调解的筹码和突破口。
设身处地,争取信任感
调解时一般先分与调解双方交流。在与伤者一边交流时,充分肯定其因受伤所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帮其分析有利条件,表示为其争取最大的利益;面对车方或保险公司一方,主要结合证据中存在的不足,希望能争取减少其损失。有了双方的信任,就更好促进双方沿着既定方案达到调解。
留有余地,把握好火候
在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和底线后,作为调解员不应当将对方的的诉求和底线直接告知对方,适当留有一定的余地,这样才能提高调解成功的机率。
依法调解,告知利与弊
调解不是毫无原则的让步,必须充分利用法律和政策规定说服双方,最终把问题彻底解决。
如果一方坚持不让步或不同意调解,可以帮其分析利弊,分析因判决所应承担的风险和不利后果。
在调解交通事故案件时,被告车方或保险公司往往会因为很小的差距达不成调解,如果告知车方或保险方,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所产生的诉讼费或维权成本会由他们承担,并且这些费用的损失可能会超过通过调解所作出的让步。
不到最后,决不言放弃
调解案件有一个特点,双方可能会碍于面子一时不肯让步,但只要对方稍出作一点让步,另一方就可能不计前嫌了。
有一个交通事故案件,伤者起诉要求16万元,车方一开始只同意支付12.5万元,后来通过调解,伤者同意按13.2万元调解结案,车方坚持最高支付12.8万。
双方差距虽然不大,但各不相让,车方主动提出不再调解了。
考虑到车方的态度,只好做伤者的工作,看看能否做一些让步,向伤者提出13万的调解方案。
伤者考虑到自己证据上的不足,再考虑到诉讼时间的成本,同意再次做出让步。
这时,车方看到伤者已做出一定的让步,终结调解的立场也松动了,表示请求领导做出决定。最后双方按13万和解结案。
陈微
区工会委派驻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律师
调解是化解劳资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与开庭审理相比,更加方便灵活,程序更加简便。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与合法,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通过调解,不仅能顺利解决法律纠纷,还能疏导当事人负面情绪,探究其真实意愿,因此,多数调解结案当事人均能自动履行,快速化解矛盾,纠纷解决较为彻底。
因此,当双方产生劳资纠纷时,应优先考虑通过调解化解,通过当事人主动申请或者调解员主动介入,把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
李课书
区物业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委员会秘书长
5月18日下午,我到某小区就区法院委派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现场调解,经过充分沟通,现场达成和解3宗,需进一步沟通8宗。
7月6日下午,黄埔区物调委召开工作分析会议,分析上半年调解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档案制度,向物业企业发放调解告知函。
来源 | 黄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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