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9 03:52:17来源:法律常识
在林生斌事件愈演愈烈的时候,当年曾经为纵火犯莫焕晶辩护的律师党琳山通过抖音等平台多次发声,也为这次事件浇了一把油。
而党琳山本人也因此而获得大量的赞誉,有良心的律师,有正义感的律师,好律师,令人尊重的律师[捂脸][捂脸]。。。。。。。有的人甚至认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人太少了。[捂脸][捂脸][捂脸],一切赞美都归他。[捂脸][捂脸]
然而这一切只是他的发言符合一部分人的的胃口罢了。
回头看了一下他的发文和视频,实在找不出一条有价值的信息。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共鸣,无非他的言论这些网友保持一致,没有证据,只有结论。也是纯粹的发情绪。也就是他的发声跟其他一些网友并没有区别。没有指出任何当年案件疑点的实质内容。更像是对当年因为本案而被停职事件的一种报复!
比如那篇短文,内容基本与纵火案情无关,反而用了一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来带节奏。并说自己怕被人说蹭热度。[灵光一闪][灵光一闪]一个律师,难道不知道应该引用真实有效的的证据来说话吗?
先是说林生斌是小学文化,一个理发师,不可能写出那些文案。请问这个这个依据在哪里?从当初案发后,林生斌现场组织网友演讲的那段视频看来,从现场演讲能力和组织能力来看,林生斌还是具备比较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并且经营管理几十个人的企业这么久,并不是单纯的用一个小学四年级毕业的理发师来定位他的能力水平。诺贝尔奖的莫言正式教育是小学四年级。当然,党律师这个观点与林生斌是否参与纵火同样的没关系。
其次是第二观点,由于这几年林生斌团队一直利用怀念妻儿这个人设来敛财,建议以网络寻衅滋事罪起诉林生斌。我不是律师,我看了下这条罪名下的条款,根据林生斌这几年的行为,应该跟这个罪名不搭边,至少要用这个立案比较荒唐。不知道一个专业的律师何以会提出这种奇葩的观点。我对他的专业性表示怀疑。
如果有法律专业人士认为以网络寻衅滋事罪起诉林生斌符合哪个法律条款,请赐教!
相比起来一些网友人在林生斌利用慈善销售敛财,涉嫌诈捐这个比较靠谱。如果没有正当的渠道兑现10%的销售用于慈善事业,那以这个罪名起诉似乎更合理。当然这个跟林生斌是否参与纵火案也没有关系。仅仅是对林生斌偷偷结婚生女欺骗网友的行为的一种惩罚而已!
一些网友认为当年党琳山是因为说了真话,掌握了一些其他有效证据而被停职。其实一查就知道,当年他是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在审判长告知管辖权没问题的情况下,自行离场而导致庭审中断。因此而被停职。与案件是否存在其他隐情没有关系。而当时党律师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保住纵火犯莫焕晶的命而已。包括要求更多的消防员出场作证,是为了把主要责任推向消防救援不当,而减轻莫焕晶的罪行。作为辩护律师,这是他的本职,与正义,善良无关。这种不负责的退庭,难道你不知道违法?
当年对党琳山的处罚完全合法。而党琳山闹腾这些无非是没了莫焕晶保命,而不是什么主持正义,查出真凶!!
根据庭审记录,包括后来的律师也一样,一方面是强调莫焕晶的主动救火行为,证明造成人员死亡是意外。另一方面是在造成人员死亡的责任上推向物业和消防救援。以求减轻莫焕晶的处罚,争取保她一命。本案莫焕晶纵火,造成重大事故,致人死亡这个事实是很清楚的,莫焕晶本人对这个并没有异议。假如是受人指使故意放火致多人死亡,那么根本连争取的机会都没了。
从党琳山公开的言论中透露当年案件还有很多疑点不清楚。但是就是没有指明具体疑点是什么。现在这件事各类谣言都可以满天飞,哪怕你是猜想也大可以把疑点罗列出来。作为莫焕晶的代理律师,你知道的应该要比其他人要多。而且比起外面传说,据说。。。。。。。这样的举证更有说服力。偏偏重要的你不说。[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就这么没头没尾短文和短视频,党琳山瞬间成名。对律师来说,这些田园八卦女粉丝或许没什么用,但是这个知名度提升绝对有用。
还有那段短信威胁截图,你做律师难道不知道这样的截图根本代表不了什么。造假一个手机就可以量产。
真要走正义感,应该直接揪出来以实锤。毕竟作为我们正常人,要的是真相。而不是这个事件的戏剧性和结果是否符合自己口味。真要晒这个,至少公布信息来源,比如通过什么手机号,ID等等,如果是微信的话总有添加记录之类的。
之所以质疑这个威胁信息的真实性,逻辑很简单。党琳山所发布的信息根本没有任何实质性,与一般的网友口嗨八卦没有任何区别。为何林生斌这边要此地无银三百两??
最后补充一点,既然莫律师要求案件重审,我是双手赞成。但是作为律师,难道你也不知道重启案件关键在哪里吗?[捂脸][捂脸]不正是因为一切所谓疑点都还找不到切实证据吗?这种情况请问杭州警方依据哪条法律重启案件。[灵光一闪][灵光一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