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9 06:15:22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此前联合出台规定,在全国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广东是八个试点省(市)之一。 广东各地法院在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上早有实践。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已出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相关细则、指引,为试点提供制度保障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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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等八省先行先试
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司法厅联手制定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除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辩护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二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均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实行指定辩护与被告人自愿相结合的新举措。即非强制辩护范围的案件,被告人拒绝指定辩护人的,可以不再为其指定;二审案件原则上只给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只对决定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此举既保障被告人的刑事辩护权利,又充分尊重被告人的意愿,注重辩护的有效性,防止出现由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面扩展太大而出现提供的辩护不够有效的情况,保证案件审理顺畅高效。
明确了没有履行通知辩护职责的法律后果: 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提起上诉的被告人在一审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被认定为属于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而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法院没有履行通知辩护职责,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未履行指派律师等职责,导致被告人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广东省全面铺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一大进步,对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职能作用,促进司法公正,彰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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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被委以重任
2018年3月23日下午,市律协联合市法援处,在我市司法局501会议室举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暨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辩护代理”专题培训讲座。应我会邀请,市检察官协会委派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陈文英,市法官协会委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段文生、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杨丽担任主讲嘉宾。市律协会长吴让炜、秘书长周琬珉以及我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库”全体成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由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宋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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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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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很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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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参与的刑辩律师可称为“活雷锋”
值得肯定的是:我国全面铺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作用,这是保障人权的一大进步、对促进司法公正,彰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而据相关数据我国约有3600个法院,目前刑事案件律师参与辩护率为14%。从办案律师的角度看,要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需先解决两个问题:律师会见难问题和经费问题。
1、会见难问题:
就广东省中山市举例,2017年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668件,审结6104件,判处罚犯7033人 。而中山市只有一个看守所,目前律师A区会见室有12个(审查起诉、审判阶段),B区会见室仅有10个(适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工作时间看守所一天可安排会见100人计,另一个刑案一个当事人律师平均会见5次计算,一年有250个工作日(正常来说律师集中在220个工作日会见)。
B区:7033人*3次/人= 21099次 21099/250=84.396 也就是正常B区一天要安排84.396次会见(一般集中在 21099/220=95.90),实际上B区才10个会见室,一天能安排50次(个)已经不容易了,所以每天缺口在34.396--45.90之间(即B区需增加8-10个会见室)。 这也是为什么中山律师早上六点多钟、中午12点在看守所门口
A区:7033人*2次/人= 14066次/人 14066/250=56.264 ,A区才12个会见室,一天能安排50次(个),A区只需耐心等待可会见。
综上,这也是为什么中山律师早上六点多钟、中午12点在看守所门口苦排队的原因。
2、经费问题:
中国很多律师像知识分子一样一般不好意思谈钱,社会上大多数人都认为律师办案只动动嘴并长期习惯享受律师免费咨询、提供合同、调解等法律服务。但律师作为一个“自负盈亏”的个体,且无论经过十年的寒窗苦读,经过多年煎熬才通过 的“中国第一大考”国家司法考试,一个律师平均经过十年历练才能独立承办一个刑事案件。 律师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办案成本应是多少钱 ?据统计平均为 2788元/小时。
而一个律师办理一宗刑事案件付出的时间是多少呢?在本地会见5次平均需20个小时(以会见2次计8小时),阅卷需要2小时,研究案件撰写辩护词/法律意见书至少需要2天计10小时,开庭3小时(不包括来往路上的时间),共计23个小时---35个小时。我们不奢求2788元/小时,现实点就按278.8元/小时,那278.8元/小时*23=6412.4元,278.8元/小时*35=9758元,而律师承办一个“刑事案件刑事辩护全覆盖”涉及的案件的经费是多少?在中山市法律援助案件标准(审判阶段)是办完案一年后得到1500元左右,所以每一个办案律师都是活雷锋和职业劳模!
还有,如果中山市按一年7033人中的6048人得到“刑事案件全覆盖”刑事辩护【7033人*(1-14%)=6048.38人 6048.38人*1500元/人=9072570元】,那每年的经费在900万元左右(就算以3000人计一年也要450万)。经费从何而来,中山市财政给吗?如果这样中山市地处珠三角应不差钱,而中国这么大,一年得需多少钱?“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能真覆盖吗?!
还有,作者认为一宗刑事案件,虽然有公安、检察院代表国家提出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刑事责任;但刑事案件被害人也是一个弱体群体,有时更需要得到社会救助和关怀。为了匡扶正义,救死扶伤 ,告慰被害人或其家属 ,国家有关部门能否出台一个“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全覆盖”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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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们请保重,别"用生命来办案"
律师,是一份光荣与梦想的职业,然而责任与艰辛并存。特别是一名刑辩律师,刑事辩护不仅是一个技术活、体力活,还是一个救人于水火的良心活 。 每一位刑辩律师有责任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试点工作,但一位律师仅为了会见当事人一面而起早贪黑排队 、阅卷、研究几卷十几卷的案卷、查找资料、撰写辩护词、拟开庭提纲、到开庭,每一刑辩律师好像患上完美主义强迫症。在艰苦付出与迟迟收到1000或几百元的报酬严重不成正比时,在判决结果不符合当事人或其家属期望时,刑辩律师们却依然选择负重前行。这两年,律师猝死,病逝现象接连不断,更是引发社会大众对律师执业环境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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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当一名律师,需要阳光、沙滩和好睡眠
律师,是一个最好学的群体。每天不是在办案的路上,就是在学习的课堂中。特别是周未,整个律师朋友圈大都是学习和培训场面。亲们:学习培训不能仅作为律师的标配,律师在风雨兼程中,也需要享受阳光、沙滩和好好睡眠。
放慢脚步,等等自己的灵魂!
版权说明:本文为广东中山吴冬鹏律师整理撰写,文章引用图文仅为交流学习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