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18:52:06来源:法律常识
(郭露)
张涛,男,生于1975年4月,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柞水法院综合审判庭负责人,主办刑事案件。
牢记使命 勇挑重担
张涛自2007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求真务实,公正办案。自2016年至2019年,他共办结刑事、民事、行政非诉案件4百余件,无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无不合格案件,无进京赴省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其主要办理刑事案件,其中办理了方友泉等五人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团伙、梅耀兵过失致人死亡、张亿华交通肇事、张合君包庇等一大批疑难复杂且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他担任审判长主审的张庆龙等三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被陕西省高级法院授予“优秀庭审”、“优秀合议庭”荣誉称号。他所撰写的法律文书被柞水县人民法院多次评为一等奖。他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勇挑重担,承担了多起重大疑难、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审理工作,得到了同事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严格把关 公正司法
张涛积极参与量刑规范化改革,对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案件,他在撰写审理报告时对定罪与量刑分开论述,并严格按照量刑规范化的要求,对量刑情节逐一认定,并分别对各个量刑情节说明加重或从、减轻的幅度与原因,定罪及量刑论述的非常透明。他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一起强奸案件,被告人霍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商洛市中院审理后认为量刑准确、透明,遂维持原判。他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准确量刑,罚当其罪。在主审李某某等3人抢劫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其中二名被告人属未成年人,一名被告人刚满十八周岁,他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积极协调,促成双方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四万余元,并召开座谈会,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团县委等社会各界的处理意见,最终对三被告人分别判处缓刑,现三被告人均已参加工作,走上正途,取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心系百姓 为民解忧
张涛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正确与否的标准,心系百姓,为民解忧。在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件中,他发现多名被害人的生产、经营因失窃发生严重困难,便多次给被告人的家属做思想工作,促使被告人家属自愿缴纳了二万八千余元赔偿款,并召开了返赃大会,给七名被害人分别折价返还了被盗的摩托车、DVD、皮鞋、电缆线等物。在审理的另一起盗窃案件中,他发现公诉机关随案移送的现金中有600元系被告人向房东的借款,不属赃款,便在判决时没有将此款没收,而是积极联系房东,将600元现金送至其家中,房东收到张涛退还的现金,高兴地说“这笔钱我要了多少次,没想到今天法官能给我送到家中,人民法官真是为人民啊!”。
一身正气 清正廉洁
张涛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恪守法官行为准则,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在他审理方某某寻衅滋事一案中,方某某的家属千方百计找到他的家中,给他送来20000元人民币,提出要将被告人轻判。张涛当即告诉他: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法律不能作交易,权力不能作交易,如果那样做了,我还怎样在审判席上仗义直言、主持公道,更不能为这毁了法官的声誉。最后,依法对被告人作出了公正判决。面对各种诱惑,张涛软硬不吃,坚决守住法官的尊严。在他审理的陈某某强奸案中,被告人的亲属多次电话威胁,并扬言要报复,但张涛丝毫没有畏惧,依法认定陈某某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张涛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在他身上,却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他以勤奋的工作、廉洁的品德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
责编:陕西法制网 李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