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9 07:58:13来源:法律常识
8月31日,中山市首批律师调解员——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日昕在市律师调解中心驻港口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死亡赔偿纠纷案件,调解双方现场签署了《律师调解协议》。这也是今年初中山市律师调解中心及各派驻工作室成立以来中山市首例律师调解成功的案件。
据悉,该案申请人亲属罗某于今年8月下旬与朋友到被申请人位于港口镇某足浴馆足浴后,当日凌晨4时与朋友先后离开,罗某走至该场所走廊处突然倒地不起,足浴馆的工作人员发现后随即报警并拨打120,积极协助救护。罗某后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其死因无疑并排除他杀。
事后,罗某亲属认为,足浴馆没有及时对死者尽到救助义务,理应赔偿,而足浴馆方则认为对罗某死因没有责任,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中山市律师调解中心驻港口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室受理该案后,迅速指派具有法官和心理咨询师工作背景的调解员赵日昕律师主持此案调解。赵日昕律师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经过近两个小时的闭门调解,争议双方当场达成调解意向并签署了《律师调解协议》。
双方约定:作为被申请人,足浴馆从人道主义出发一次性补偿申请人4万元,申请人承诺收到该款项后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向被申请人追究任何责任。该《律师调解协议》经中山市律师调解中心确认;鉴于争议标的不大,双方选择即时履行,纠纷圆满解决。
据了解,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一种创新探索。2018年初,中山市律师调解中心及各派驻工作室揭牌成立,标志着中山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两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协三方密切配合,引导律师参与调解,不仅有利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而且有利于发挥律师参与调解的专业作用,节约司法资源和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群众敬畏法律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南方+记者】何伟楠
【通讯员】黄绮靖
【作者】 何伟楠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