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10:59:25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5日是第20个“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凭借蒙娜丽莎仿妆成名的美妆博主“宇芽YUYAMIKA”在微博中发布了长达12分多钟的视频,自述被前男友“沱沱的风魔教”家暴的经历,引发关注。11月26日,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江北称,相关部门对“宇芽YUYAMIKA”网上反映被家暴一事开展调查。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南都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不乏极端家暴案例;有九成的家暴案件是男性对女性实施家暴。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已于2016年施行。该法规定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此外,在对家庭暴力的认定上,面临取证困难、认定门槛高等问题,导致维权诉求难以实现。
案例:
男子咬掉前妻鼻子获刑6年 ,妻子砍施暴丈夫51刀称“为民除害”
近年来,“家暴”一词频频见诸新闻,其中不乏恶性事件。
2015年7月,由于拒绝了前夫胥某的复婚请求,家住重庆彭水的章女士被对方咬掉鼻子。历经三次开庭,2017年4月17日,重庆彭水县法院一审判处胥某有期徒刑六年。
在13年的婚姻生活中,章女士记不清被施暴了多少次。“最极端的时候,他曾把被子抱到客厅,要用打火机点燃,说要同归于尽。”2016年,章女士和胥某办理了离婚手续。此后,胥某曾通过辱骂、下跪甚至逼迫女儿当街游众的方式,逼章女士复婚。事发当天,胥某跪倒在章女士面前要求原谅,被拒后,他突然将坐在沙发上的章女士的鼻子咬掉。
有受害者在无奈之下通过视频举证,并在网络求助,引发警方、检察院介入。2019年5月,一段“女子架起摄像机取证家暴,随后被一男子拳打脚踢”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关注。视频显示,男子不顾大哭的孩子,多次拳打脚踢女子,视频充满女子尖叫呼喊声,时间长达40多秒。
对此,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公安局的通报指出,姚某(女)与丈夫陈某文(男,43岁,广东汕头人)因琐事发生口角。期间,陈某文对姚某进行了殴打。随后姚某报警,被法医鉴定为轻伤,犯罪嫌疑人陈某文已被刑事拘留。5月25日,鹤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文。
中国裁判文书网5月份公开的一宗案件显示,如家暴问题未能妥善解决,被害者可能在暴行之下做出更为极端的行动。
据案件披露,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黑龙江一女子王某被丈夫郭某辱骂、殴打。因为害怕丈夫郭某继续折磨自己和女儿,王某趁郭某熟睡,用砍骨刀连砍郭某数十刀,造成郭某全身51处创口、重伤二级。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据王某在庭审中供述,当日她曾给他人发信息称:“我想杀他,我不杀他,他也得杀我,杀了他为民除害,他太不是人了。”
事实上,不仅仅是普通人,近来,明星、名人施暴也曾引起社会关注。2018年11月20日,人气演员蒋劲夫的日本前女友中浦悠花,将疑似被家暴后全身受伤的照片披露到网络上,并表示日本律师和调查机关已经介入。当日上午,蒋劲夫在国内微博上发布道歉声明,表示“忏悔和悔恨”。2018年11月28日,东京警方以涉嫌殴打伤害女性逮捕蒋劲夫。
据警方介绍,蒋劲夫承认多次殴打其交往女友的脸部和双臂等,造成女友重伤。然而,1月4日,东京地方检察院对“蒋劲夫家暴日本女友”案做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理由并未说明。
数据:
14%离婚案涉及家暴,北京市法院两年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45份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国离婚纠纷一审结案案件中,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占比约为14%。各省涉及家暴的案件排名中,广东、贵州、广西位居前三。在全国离婚纠纷涉及家暴的一审审结案件中,有91.43%的案件是男性对女性实施家暴。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该法规定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在七十二小时内做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对于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的,法院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维护保护令的权威和严肃性。
2018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凤德在“反家暴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6年至2017年两年间,北京市法院对受理的离婚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书共1.7万余份,当事人反映有家庭暴力情节的有1867份,占比近11%。数据显示,《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两年,北京市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45份。
北京市高院表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家暴受害者一旦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经审查作出后施暴者若不知悔改,公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大幅降低离婚诉讼中家暴受害者的举证责任,法院一旦认定夫妻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另一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无论被告是否同意离婚,法院将予以准许。
此外,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方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单国钧介绍,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始终是确定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考虑到家暴施暴者可能存在的不良习气与暴躁性格,未成年子女可能因此而受到不良影响,因此,在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不将未成年子女判决由施暴方直接抚养。
困境:
举证困难成维权难题,沉默隐忍也令受害者失去救济机会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离婚案件的实践操作中,对于当事人是否实施家庭暴力,面临着取证困难、认定门槛高的问题。一般要求多次、长期的暴力存在,结合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等证据方才予以认定,从而导致维权诉求难以实现。
南都数据梳理了2015年至2016年3月广东法院公开的涉及家暴的177宗离婚案件,发现男性施暴的案件占到九成以上,然而,能够向法院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曾遭受家暴,并最终被法院采信的,占比不足一成。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供的一宗案例提示,遭遇家暴要取证。在这宗典型案例中,王女士自行收集黄先生施暴证据,走上离婚维权之路。包括遇到家暴去医院验伤留证据、要求男方出不再家暴保证书、到派出所报案出具家暴当日报警回执。
此外,当事人的沉默和隐忍也会使受害者失去救济机会。被前夫咬掉鼻子的章女士遭遇家暴13年,但她此前并没有向外界披露。直到章女士的姐姐赶到现场后报警,才揭开她被屡屡家暴的事实。对此,章女士表示,“我不敢跟别人说,觉得这是家事,说出去很丢脸。”
婚姻家庭咨询师、晴海天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总干事聂慧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们的研究,第一次家暴最关键,无论是身体暴力还是性暴力等其他暴力,受暴者一定要总结所有可以借用的资源,例如家庭资源、司法资源,要借助这些资源及时介入,让施暴者清晰地知道家暴时不合情、不合法的,这是有效制止第二次家暴的办法。除此之外,还要进行婚姻家庭辅导,前提是受暴者愿意接受。“
她还表示,家暴是双向,不是单向的。施暴者多少有一定人格障碍或情感障碍,或者有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生活习惯。一般情况下,受暴者一些言语挑衅会令施暴者火上浇油,从口角上升到家暴。施暴者嘴巴吵不赢就用拳头。在排除了人格障碍、情感障碍、吸毒等因素之外,双方要建立一个情绪边界。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吴佳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