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16:00:06来源:法律常识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颜景献 见习记者 于彦鹏 通讯员 黄宪伟 钟心浩/文图
“仅用一下午时间,这4万元赔偿款就到手了,这么说吧,十分满意都不足以表达现在的心情,我是特别满意!”5月18日下午,原告李某的代理律师史瑞锋对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杜文莉及其审判团队,为追求案结事了的工作态度和调解效率给予高度赞许。
2018年10月下旬,原告李某受雇于被告在建筑工地打工时受伤,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形成诉讼。2019年12月,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依法查明并确认了事实经过及对应的赔偿责任比例。因后续治疗事宜,今年3月下旬,原告再次到医院住院治疗18天,并于5月上旬再次向安阳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官杜文莉及其团队人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对案件相关事实进一步进行了了解,当得知原告李某的伤情以后还需要两次手术的情况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遂决定一并进行调解。5月18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均来到了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次的赔偿责任和比例大家现在都清楚,这次的费用有医院的单据,相关赔偿标准相信你们心中也都有数,如果案件能够调解,既省时又可以减少奔波。”法官的话一下子说服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法官紧接着说到:“大家看啊,以后还需要两次类似的手术,但以这次手术费用为基础,后两次的费用也基本上有了个大概,如果这次能一下子说清,以后不就可以安安心心的生产和生活了吗?”“中,就这样,能一次说清就说清,心里干净了,往后生活的也就轻松了。”双方当事人体会到了法官的用心良苦,均接受了该调解方案。
随后,杜文莉法官及其审判团队工作人员分别从赔偿数额、履行方式等处着手,一项一项说、一次一次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由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李某4万元的调解协议。当日,被告以手机转账的形式履行了赔偿款4万元,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