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16:11:11来源:法律常识
文/陈威敬
在翡翠原石交易市场中,一夜暴富并非神话。
因翡翠原石须切割后方知其中好坏,在切割之前的交易称为“赌石”,切割后便不能退换。一块石头,或使人瞬间暴富,也可能令其倾家荡产。
“赌石”全凭经验和运气,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有 “神仙难断寸玉”之称。
近日,一则与“赌石”有关的刑事案件颇受关注。
一块标价8000万元的翡翠原石,切割后经认定估值不超过“436.97”万元。随后,玉石商人张有省,及两名中间人张晓林、陶德军因涉嫌虚构产地被指控诈骗。
2021年4月23日,号称“中国赌石第一案”的“赌石”诈骗案在河北霸州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结束,历时三日。
庭审中,被告人的交易行为属“欺诈”还是“行规”成双方争议焦点。其中,围绕“涉案原石”产地的鉴定争议最大。
本案将择期宣判。
八千万的原石切“垮”了
2019年4月,在中间人张晓林、陶德军的引荐下,云南玉石商人张有省将一块18公斤重的翡翠原石送往河北某钢铁集团董事长马某波处。
在一名玉石拍卖师郑某的陪同下,马某波以8000万元的价格标下了上述原石。但经切割后,该原石的价格远不如预期。
随后,马某波放话称愿出几个亿再买高档货。当张有省等人将第二块98公斤重的原石带到马某波公司时,马某波将第二块原石扣下,并要求他们退还第一块原石的货款。
双方此后僵持未果。2020年1月,张有省因涉嫌诈骗罪被河北省霸州市公安局逮捕。不久后,张晓林、陶德军也以同样的罪名被逮捕。
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张有省伙同张晓林、陶德军,在霸州市某钢铁有限公司内,将一块翡翠玉石产地虚构为缅甸木那坑口。经检测,该玉石实际产地为危地马拉,市场价值不高于人民币436.97万元。
2021年4月20日,本案在霸州市人民法院开庭。
被告人辩护律师:产地无法鉴定
被告人张有省的辩护律师刘洪明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当国家的法律、政策对某一市场行为没有明确规范时,处理争端应遵循传统的风俗和交易规则。
“愿赌服输是这个行业的基本规则”,他表示,诈骗罪系故意犯罪,前提是张有省等人明知在交易玉石的时候,买家必然会切“垮”,“被告人对这块石头没有做过任何手脚,没有添色没有改色也没有填充或拼接”。
刘洪明称,玉石交易本身要求一定的专业水准,马某波自身也是一名“赌石”爱好者,其选择自己切开就应承受由此带来的任何不确定性,“本案原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不应上升到刑事层面”。
对于案件症结的原石产地问题,刘洪明介绍,张有省自述涉事原石系其从自己在缅甸投资的一个矿场中收购的。而在庭上,公诉方出具了由广东谷值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深圳国艺珠宝艺术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三份《报告》,认定一号交易原石系危地马拉翡翠。
刘洪明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上述《报告》的作出主体存在无鉴定资质、未经认证等问题,不具有合法性,现有的技术并不能准确鉴定原石产地。
他认为,即使本案中卖家对自己的商品作出了夸大的宣传,那也是市场能够容忍的,“‘赌石’是双方都在赌,谁都愿意把自己的商品往好了说,实际上对赌石成交几乎不产生影响”。
被告人张有省的妹妹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张有省从事玉石行业已有三十多年,早先是一名玉石矿工,如今在缅甸有了自己投资的矿场,“他自己也赌,赢过也输过”。
诉讼代理人:
不鉴定不代表不能鉴定
马某波的诉讼代理人易胜华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以诈骗罪起诉三名被告人是公诉机关和公安机关经过严密侦查的决定,而不是被害人的一厢情愿。
易胜华表示,本次被害人购买玉石是为了替孩子和儿媳妇打几副手镯,属于自身的玉石消费行为,不能称之为“赌石”。
“马某波在得到三名被告人对质量作出承诺、对场口作出保证的前提下,才花了8000万元的高价拍下了一号原石”,易胜华介绍,在本案中,马某波存在不懂玉石的前提,而其又有强烈的购买意愿和较强的支付能力。
就产地的鉴定,易胜华表示,本案中有很多玉石行业的从业人员明确表示,可以通过肉眼鉴别一号原石。他说到,之所以鉴定机构或者国家没有规定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包括原始产地,系因此前在原产地问题上发生了较多的纠纷,“他们认为玉石的质量比玉石的产地更重要,不鉴定不代表不能鉴定”。
易胜华表示,即便是“赌石”的行规,也需要通过相关的行业协会作出成文的规则,即使是存在于交易习惯的行规,也需要符合或遵守国家的法律,“要诚信,公平,信息对等”。
案外法律人士:
应关注买方是否承担额外风险
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将个人之间的“赌石”交易行为与诈骗挂钩,本案属首例。
而相关的民事判例也并不多。其中,云南省高院在2016年作出的一则民事判决书中曾说到:“赌石”这种情况较为广泛的存在于翡翠玉石行业里,按照“赌石”的行业惯例,在各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只要出卖方提供的是天然的翡翠原石,那么该原石内是否含有翡翠以及翡翠成色好坏的风险,应由买受人承担,除非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出卖人销售的翡翠原石存在造假的情况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晓强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本案或可通过民事途径、行政途径解决,不宜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若买方应卖方说法陷入错误的认识,以欺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也是可行的”。
他介绍,在商事法律中,交易习惯也是其法律渊源之一。若侦察机关没有权威的办法鉴定玉石的产地,则应遵循“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家阮齐林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本案有三个关注重点:双方的交易行为符不符合“赌石”的交易规则;卖方存不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买方有没有保持应有的谨慎性,是否因为对方的作假承受了“赌石”之外的风险。
珠宝玉石专家:
场口不是交易的核心内容
繁荣的玉石市场,催收了“赌石”行当的火爆。而“赌石”,也是原石交易中最诱人、最有风险的一个环节,以至有“一刀穷,一刀富,一刀开当铺,一刀披麻布”令人耸动的一句行话。
对庄翡翠联合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发布的《2019-2020中国翡翠行业消费白皮书》显示,2020年翡翠交易总额高达2800亿元。
有观点认为,本案的判决或会成为赌石行业发展的风向标。
为此,云南省石产业促进委员会多次召开“中国赌石第一案对云南石产业影响专题研讨暨媒体见面会”。
云南省石产业促进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原云南省地矿局所属昆明珠宝学校校长杨德立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在国家2017年制定的《珠宝玉石 鉴定》(GB∕T 16553-2017)的标准中,并无关于翡翠产地的鉴定。
他介绍,场口本身无法鉴定,也不是原石交易的核心内容, “我曾把一块毛料的照片发给三个做了十年以上的朋友,问他们这是哪个场口的,给出的答案都不一样。”
杨德立表示,在翡翠原石交易中,一块原石可能数次易手,其在辗转交易的过程中,并不会被标注原场口的信息。
他说到,在原石的公盘交易中,卖家出于商业习惯也会标榜自己商品的场口,“但主要还是看买方有没有这个鉴别能力。”
“这个行业只有赢家输家,没有专家”,杨德立介绍,当赌石交易发生纠纷时,通常的做法是找到当地的珠宝协会,由业内公认的行家出面协调。他表示,本次案件走向刑事层面,在云南当地也引发了一些担忧。
被誉为“东方珠宝翡翠教父”的肖永福作为被告人一方的专家辅助人出席了本次庭审。他表示,木那场口的玉石千差万别,出好料的概率也只有千分之五,“人们喜欢谈论这个场口只是因为熟悉”。
肖永福介绍,“赌石”这个行当可追溯至明代,已衍生了相应的交易传统。因翡翠原石本身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以“赌”开局,“石本天生成,好坏不由人,赌赢归自己,赌输自当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