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16:33:14来源:法律常识
打官司,确保胜诉,对律师而言,可能遥遥无期。
打官司,败诉是律师和当事人都无法回避的残酷事实。当事人想赢,律师比当事人更想赢。几乎每个案件的当事人都会询问我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但即便有99%的把握,我也不敢打包票。
不是我输不起,是不想让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对法律和公平正义失去希望。律师能做的,就是要给当事人和家属信心和希望,而且要告诉他们把信心和希望变成现实的路径是什么。
天长的一个派出所副所长被指控徇私枉法罪,因为恰逢扫黑除恶的高压时期,副所长被作为黑恶势力保护伞,当地律师担心介入后会遇到较大阻力,不敢代理,嫌疑人家属专门跑到合肥聘请我们作为辩护律师。
记得副所长妻子第一次来到律所时带了很多材料,其中有一份材料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是一份说明材料,上面有很多当地老百姓的签名,以此说明副所长是一个好人,是不可能犯罪的。副所长妻子坚信自己的丈夫是无辜的,是冤枉的,但我们很清楚,这份说明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微乎其微,甚至连证据都算不上。
她问我们无罪的可能性大不大,我们回复一定全力以赴。
一审判决构成徇私枉法罪,在前往看守所会见时,副所长的妻子哭着跟我抱怨司法不公,她打开手机里的一个聊天群,告诉我群里都是冤案的家属,我看见那个群名字叫“冤案交流群”。看着一个温柔贤惠的女人变得愤世嫉俗,我的心里很难过。最后一次见面时,她给我们带了盐水鹅,我收下了,却吃不下。
女方到律所咨询,她准备第二次起诉离婚,通过半个小时的沟通,她决定委托我。男女双方名下有一套住宅、两套商铺,双方孩子15岁,目前同女方生活。女方的诉求很简单,成功离婚,孩子归她,多分财产。
她问我胜诉的概率有多大?我告诉她代理思路,然后说一定尽力。也许是我的坦诚打动了她,她没有问更多。我非常清楚,打动她不是最主要的,更重要的是打动男方和法官。
我心里很清楚,如果这次离婚成功,孩子归女方问题不大,但财产基本也是一人一半,争取的空间不大,所以想要争取到更多的财产,只能谈判。案件进入调解阶段后,调解员主动联系我,说男方同意离婚,但是其中一套商铺是男方哥哥的,所以男女双方只能分住宅和其中一套商铺。
调解失败,案件正式进入诉讼环节。不能被动等待,我多次主动联系男方,希望可以达成调解。我了解到,孩子一直责怪男方,所以不肯见男方。我思考再三,决定从孩子打开突破口。我告诉男方,因为他长久以来的不关心,孩子意见很大,已经不想认他这个父亲了。而且孩子现在希望父母离婚,并站在母亲的一边。我提醒他,孩子的原谅肯定比财产重要,所以只要男方同意少分财产,我可以帮忙去做孩子的工作,以后还可以像正常父子一样见面相处。
男方想了很久,同意了我的建议。于是我又去做女方工作,女方本身也不想孩子见男方。但是我告诉她男方作为父亲,从法律上讲他有权利探望孩子。另外,既然是亲生父子,不可能断绝关系,等男方老了,孩子也是有赡养义务的。为了孩子以后有更好的生活条件,还不如多分一些财产。女方也同意了我的意见。
案件调解结束,女方分得一套住宅和一套商铺,此外男方每月还支付抚养费2000元,男方每月可以探望孩子四次。
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只能打官司,以打促谈。
近期有好几个房产纠纷当事人咨询我,都是买家,支付了定金,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卖家不卖了,而且都找各种理由说是买家违约。
买家问我案件胜诉概率多大。其实我觉得胜诉概率都挺大,但是作为律师真得不可以对当事人承诺,而且案件的真实情况并不是完全清楚,我也不敢妄下结论。考虑到买家都很着急买房,而且诉讼毕竟有风险,如果卖家同意退还定金,我基本都还是建议算了。
他们基本也都选择了不起诉,我知道他们最担心的是会败诉,或许因为我没有给他们保证,但我实在无法保证,我只能将信心传达给他们,告诉他们我的代理思路。
曾经一位律师说他要坚持一百场不败。当初我很佩服他的这个决心,但现在我觉得胜败其实根本无法准确预测,比起胡乱夸下海口,全力以赴才是最高的胜诉概率,而且当我们倾注心血后,虽败犹荣。
孙峰,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2016年以全国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擅长民商事诉讼,办理的案件类型涉及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劳动争议、离婚纠纷、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等。在刑事辩护方面,先后办理过卞某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敲诈勒索案,袁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敲诈勒索案,吴某天诈骗案,杨某徇私枉法案等。目前担任合肥汇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肥戎科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创翊领尚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梵志品牌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科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文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