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20:28:55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南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根据两高三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通知》、南宁市委政法委等6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南宁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我市拟组建2020-2022年度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参与市法律援助窗口及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为群众提供更便捷、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欢迎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热心社会公益的律师踊跃报名。
一 招募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于法律援助公益事业;
(二)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近3年未受到过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三)擅长业务领域与法律援助业务相关;
(四)态度端正,思维清晰,表达明确,与来访群众交流耐心、细致;
(五)自觉遵守各工作站所在单位的工作制度,服从值班安排,积极参与驻点单位开展的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 值班律师库的组建和管理
(一)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公开招募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市司法局官网、市律协网站发布相关招募信息。
(二)报名愿意加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的律师,经审核符合条件 的,即入选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
(三)组建值班律师团。 在值班律师库人员中择优组成值班律师团。值班律师团人数60人,根据党员律师、在市律协担任专委委员等职务、长期坚持参与法律援助值班、热心公益事业、执业年限较长、业务水平较高等原则从值班律师库中优先选用进入值班律师团。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值班律师团人员的个人特长,分配到各个法律援助值班点开展值班工作。
(四)值班律师团人员的递补。 值班律师团有律师退出,不再参与值班的;或者违反值班纪律,不再符合招募备件的,根据上述优先原则,从值班律师库中择优递补到值班律师团。
(五)岗前承诺和培训。 值班律师需与市法律援助中心签订窗口单位服务承诺书,并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确保服务质量。
三 值班律师工作职责
(一)各值班律师应服从值班安排,并严格遵守各驻点单位的工作制度。
(二)为来访、来电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对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群众提交的申请材料予以初审并转交市法律援助中心。
(三)积极参与驻点单位的法律宣传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四 值班律师团值班安排及办案补贴标准
(一)值班安排
由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各值班点工作实际,采取轮班制,实行统一排班,值班时间为行政工作时间。
1、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律援助窗口:每周一至五,每天安排1名律师值班;
2、市中院法援工作站:每周一、三、五及每月院长接待日安排1名律师值班;
3、市检察院法援工作站、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法援工作站:每周三上午及每月检察长接待日各安排1名律师值班;
4、自治区检察院南铁分院、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法援工作站:采用电话值班等线上值班方式值班,电话解答不了的,及时到现场进行解答;
5、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援工作站:每周一至五,每天安排2名律师轮流值班。
(二)办案补贴标准
值班律师团的律师,每年承办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南宁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的通知》(南财行[2014]137号)执行。
上述法律援助窗口、各法援工作站的值班补贴及案件补贴标准,有新文件出台做出新规定的,按新文件执行。
五 报名方式
(一)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0-2022年度南宁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报名表》(可登录南宁市司法局网站、南宁普法网、市律师协会网站或关注南宁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格);
2.《律师执业证》扫描件或照片。
(二)报名时间: 截止2020年10月15日。
(三)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至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电子邮箱:nnflyz@163.com,并注明为值班律师库报名材料。
附件:《2020-2022年度南宁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报名表》
南宁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1日
来源:南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