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23:00:06来源:法律常识
在外开车,心平气和是很重要的。可有两对夫妻,先后因为吵架拌嘴,险些在高速公路上做出危险举动,多亏被民警及时发现。
9月14日下午4时许,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程君健在辖区内开展中秋小长假安保巡逻工作,在由东向西巡逻至367公里处时,他发现一辆皖E开头的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辆开启了双闪,但未设置警示标志。
民警遂下车了解情况,经初步询问后得知,车上司乘二人是一对小夫妻,开车途中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丈夫小卜便将车子停在了应急车道上并继续和妻子斗嘴。
民警程君健当场告知小卜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交通违法,但考虑到小卜情绪尚未完全平复,现场立刻作出处罚决定可能会加重他烦躁的情绪,不利于安全行车,同时也不利于夫妻双方矛盾的调和。
本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初衷,民警在固定违法证据后,要求小卜先驾车跟随警车开至最近的仪征收费站。
到达收费站后,民警程君健首先就双方的矛盾当起了现场调解员,在民警耐心的劝说调解下,夫妻双方最终喜笑颜开。看到小夫妻二人重归于好后,民警严厉指出了小卜违法停车行为的危害性,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决定。驾驶员小卜对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表示完全接受,并由衷地认同民警的执法方式。
警方提示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是一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非遇驾驶员身体突发疾病或车辆突发故障等紧急情况,严禁在应急车道上停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员切不可图一时方便,随意停车,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会相当严重。
9月14日21时30分左右,润扬大桥公安检查站负责人缪鹏和特勤队员潘彬在陈集服务区北区南停车场巡查时,听到有人长时间鸣笛,便前往查看,发现是一辆号牌为苏ES4XXX的轿车,其驾驶人邱某某陈述,鸣号的是他老婆孙某某。
原来,因为家庭矛盾,夫妻两人下午4点带着14岁女儿从昆山出发,回徐州睢宁办理离婚手续,一路吵闹至陈集服务区。在民警询问情况时,孙某某突然情绪激动,扬言“不过了”,下车后直接冲向车道,民警和服务区工作人员迅速拦住,防止危险发生,并将孙某某强行带到警务站。同时把其他人也一并带去。
民警当即对孙某某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后和服务区主任等,花了近两小时耐心劝解,孙某某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化解了夫妻间的矛盾,一家三口掉头返回昆山,避免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警方提示
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属于公共场所,驾驶人应当主动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场所秩序,切莫因一时情绪激动,做出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举动。
通讯员 程君健 翁赞 祝隽
记者 刘宁
编辑 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