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1 05:27:52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检察职能定位的转变,检察队伍“本领恐慌”“能力危机”问题日益突出,就如何利用好现有的力量,把检察业务做精做强,把创新工作做好做实,包头市检察院深挖内部潜力,从培养具有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专业素养的检察队伍着手,探索实行“1带N 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为解决检察机关现有人员转型期的本领恐慌问题,切实提升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给出了思路和答案。
找准短板,创新培养方式
面对检察机关案件数量和工作任务逐年增加,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数量增多,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司法公正的期盼更加紧迫等新问题、新挑战,包头市检察院党组提出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必须向素质要检力、向能力要检力、向敬业要检力。基于此,“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导师制人才培养计划应运而生。
“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导师制人才培养计划即由一名具有较高党性修养、较强业务能力、较高管理水平、责任心强、能说会讲的法学理论或实务界专家以及业务骨干与N名被培养检察人员组成“1带N”式固定工作学习团队,采用“4+1”工作制,以半年为一周期开展传帮带,通过以老带新、以新促老,达到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在聘18名导师中,有副检察长2人、专职委员2人、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6人、业务骨干4人、法院审判庭长1人、高校教授2人、律所主任1人,平均检龄、工龄均在20年以上。
“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一个中心”、体现“三个结合”:即以学员为中心,本着“以现有人员,解决现有问题”的原则,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导师、学员所在部门相结合、导师所授与学员所学相结合。要求导师和学员既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学习,更重视司法实践能力的形成和培育;导师实行跨部门选择学员,学员应首先保证完成所在部门正常工作任务,导师不应将学员视为自己所在部门或自己的辅助人员,学员每周在原部门工作4天,跟随导师工作学习1天,但又不限于1天;导师结合学员情况,按照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学员根据自身能力、素质、特点、需求,将部门业务与导师传授知识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并可对导师工作学习提出意见、建议,达到教学相长。
因材施教,实现精准培养
包头市检察院制定《 “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办法》,针对被培养对象年龄、学历、经历、岗位各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有的放矢开展分层分岗“传帮带”工作,采取“固定时间+自由搭配时间”和“集中学习+分散学习”制,搭建“主题研讨”“专题讲座”“模拟法庭”“独立办案”四大实战锻炼平台。并通过“一月一讲”“一周一辩”“一日一析”的“三个一”研讨学习法,抓好阶段行动学习小结和工作总结。
对新考录人员,采取“手拉手、共成长”学习方式,通过观摩组织生活、参观检察史馆、谈心谈话、保密教育等活动,培育职业法治精神和道德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纪律观念、规范司法理念和奉献精神,使干警迅速适应岗位要求,进入角色。
刑事检察业务导师要求学员达到提笔能写、张嘴能说、遇案能办的目标。从推荐法律书籍阅读、周学一个重点罪名、每周至少探讨一次实务问题三方面提升法学理论素养;从推荐研读各类优秀法律文书、修改在办案件文书两个方面规范法律文书撰写;从参与案件实际办理、参加案件讨论和每月模拟法庭日三方面提高实际办案能力和水平。
民事检察部门导师团队针对本团队学员均是各部门业务尖子、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提出放手让非民事检察学员独立主办民事案件,导师做检察辅助人员。这一交任务压担子的培养做法,探索刑民融合培养方式,通过办理案件学、带着问题学、刑民融合学,真正实现了“补短板、共成长”。
借助外脑,拓宽培养渠道
探索与法院、高校、律师协会等开展联合培养。每月邀请高校教授来检察院开展辅导讲座,讲授法律界前沿知识、理念、观点等;每周或每半个月选派被培养对象去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及案件谈论,或邀请法官、律师来院共同研究探讨有影响、典型性案件,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树立统一的司法理念。
利用包头市法学会设在包头市检察院的刑事法学研究会平台,组织导师、学员与各位理事、专家围绕培养中遇到的法律及其他问题展开研讨,共举办“转变审查逮捕理念,构建提前介入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以信用卡诈骗罪、危险驾驶罪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类案指引工作”“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未成年人检察”为主题的研讨会3次。
推行“检校共建”培养机制。依托高检院理论研究所实证联系点、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市检察院教学实习基地和包头市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围绕检察专业技能培训、课题交流、检校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培养复合型检察人才,推动检察理论创新,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邀请内蒙古党校、内蒙古科技大学教授来院进行专题讲座3次。
学用相长,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施行以来,辐射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通过“办案+研究+培训”的深度融合,真正达到了互促共进、学用相长的效果。
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果。2018年,高检院考核的36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指标排名上升的有22个,占比75.86%;升幅超50%的核心数据12个,占比41.37%。导师带领学员共同办理的包头首例黑恶势力非法讨债案,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工作方法被最高检推广。
促进了检察工作提档升级。导师、学员共同研究制定“服务企业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和“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全市予以转发推广;公益诉讼工作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指挥车、信息数据平台相继投入使用,由导师、学员为主组成的公益诉讼指导小组荣立集体二等功;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民营企业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检务透明度等工作受到包头市委主要领导6次批示肯定,得到高检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赞扬和表彰。
激发了检察队伍的创新活力。导师和学员微心得、微创新项目不断涌现,15个“微”创新项目落地、落实、见效。导师和学员共同实施完成的“包头市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被高检院转发推广。“1带N”人才培养期间,12名导师31人次、40名学员69人次月绩效考核评为优秀;4名导师、23名学员被上级有关部门和本院评为先进个人;10名学员顺利选任为第二批员额检察官。
“1带N”人才培养工作有力带动了整体工作全面创新发展,为包头市检察工作实现“提档升级、全国一流”目标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推广,检察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16家国家级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
供稿:包头市检察院
【编辑 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