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1 16:58:32来源:法律常识
异地阅卷“一次不用跑”,服务保障律师权利
日前,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接到了来自深圳的异地阅卷求助电话,来电者说道:“您好,我是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我代理的一件刑事案件需要阅卷。由于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前往实地阅卷,请求给予阅卷帮助。”李律师是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正在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其所在的深圳市目前处于疫情防控重要阶段,要到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现场阅卷存在客观困难,于是致电该院案件管理中心,寻求帮助。
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回复李律师,让其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对该代理案件进行了线上绑定,并提出阅卷申请。随后,案件管理中心对李律师提交的辩护与代理手续进行了认真审核,确认其辩护人身份。为了方便李律师早日阅卷,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和技术部门经过协商,认为通过“律师互联网在线阅卷服务”既安全又便捷。但经审核,该案不属广东省检察机关新推出的“律师互联网在线阅卷服务”受理范围,无法实现律师线上阅卷。在尝试多种方式无果后,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及李律师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为保证卷宗保密性和保障律师阅卷权利。经协商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一致同意将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加密后,通过机要形式,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再由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转交李律师阅卷。
确定新方案后,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地完成了所有卷宗的扫描及整理上传工作,经双重加密后刻录成光盘,通过机要形式将《律师异地阅卷协助函》及电子卷宗光盘寄往深圳龙岗。接着,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实时跟进案件进展及机要邮寄信息,时刻与对方检察院保持联络,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机要件后,立即与李律师电话联系并确定取卷时间,再次审核认证律师身份后,顺利将卷宗光盘移交到对方手中。
“我已经开始阅卷了,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辛苦工作,为我们节约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李律师逐一确认光盘可正常打开且数据完整后,对两地检察院通力配合解决“异地阅卷”难题,充分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表示赞赏和感谢。
这是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多件协助律师异地阅卷中的一件。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律师异地阅卷工作的部署,强化责任担当,为律师提供优质的异地阅卷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和拓展服务渠道,加强与其他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想方设法为代理跨省、跨市案件的律师解决阅卷难题,以“让数据多跑路,让律师少跑路”的实际行动,保障了防控期间的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广大律师的一致好评。
随着新开通的“律师互联网在线阅卷服务”功能在我省全面运行,今后广东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全国各地律师均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申请电子卷宗网上阅卷,实现“足不出户可阅卷”。
下来,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将会继续把异地阅卷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优化检察服务,力求把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落到实处。
来源:大亚湾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