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01:42:04来源:法律常识
一刑诉法期限表
01、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37天)
办案机关适用条件期限期限公安机关一般犯罪嫌疑人一般情况3日+7《刑诉法》第91条特殊情况延长1-4日+7流窜、结伙、多次作案的延长至30日+7检察院自侦案件一般情况14日《高检规则》第126条特殊情况延长1-3日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刑诉法》第92条
02、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强制措施适用条件期限法律依据拘传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次不超过12小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拘留逮捕的,不超过24小时《高检规则》第83条取保候审可能管制、拘役或附加刑;可能徒刑+不会发生危险;重病、孕哺妇女+不会发生危险不得超过12个月《公安规定》第107条监视居住重病不能自理;孕哺妇女;唯一抚养人;特殊情况;羁押期限届满;没有保证人、保证金不得超过6个月《公安规定》第122条
03、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
适用条件批准或决定机关期限法律依据一般情形无2个月《刑诉法》第156条-第159条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上一级检察院2+1个月交集流广、重大复杂案件省级检察院2+1+2个月可能判处10年以上省级检察院2+1+2+2个月特殊情况最高检报请全人常无限延长
04、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
适用情形适用范围类型期限法律依据一般情形对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一般案件1个月《刑诉法》第172条重大、复杂案件延长15日符合速裁程序10日以内;可能判处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含有补充侦查情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刑诉法》第175条
05、一审程序审理期限
一审程序适用条件审理期限法律依据普通程序一般情况2-3个月《刑诉法》第208条附民;交集流广、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3+3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补充侦查完毕的案件重新计算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2-3个月,法定情形可延长《刑诉法》第212条被告人未被羁押的6个月简易程序一般情况20日《刑诉法》第220条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5个月速裁程序一般情况10日《刑诉法》第225条可能判处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15日
06、二审审理期限
程序适用条件期限法律依据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10日《刑诉法》第230条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5日二审程序一般情况2个月《刑诉法》第243条可能判处死刑;附民;交集流广、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高院批准或决定2+2个月特殊情况;经最高院批准无限延长最高院受理上诉、抗诉的审限最高院决定
07、再审程序
程序适用条件期限法律依据再审程序一般情况3个月《刑诉法》第258条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不得超过6个月
08、留置期限
留置机关适用条件期限法律依据监察机关一般情况不超过3个月《监察法》第43条特殊情况3+3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二刑诉、民诉期限对比表
01、审限对比
程序刑事诉讼期限民事诉讼期限一审普通程序一般情况2+1个月6+6+X个月第一次延长:本院院长批准;第二次延长:上级法院批准附民;交集流广、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2+1+3+X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补充侦查完毕的案件重新计算简易程序一般情况20日3+X<6个月延长:双方合意+院长批准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个半月刑事速裁民事小额诉讼速裁程序一般情况10日3个月,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延长后的审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可能判处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15日二审程序一般情况2个月判决: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的,报本院院长批准。可能判处死刑;附民;交集流广、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高院批准或决定2+2个月裁定: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院长批准。特殊情况;经最高院批准无限延长再审程序一般情况3个月按哪个程序再审,就按照哪个程序的审限。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不得超过6个月
02、上诉、抗诉期限
程序刑事诉讼期限民事诉讼期限上诉判决:10日;裁定:5日判决:15日;裁定:10日二审抗诉判决:10日;裁定:5日无二审抗诉再审抗诉没有期限,只要发现确有错误就可以抗诉没有期限,只要发现确有错误就可以抗诉
03、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
程序刑事诉讼期限民事诉讼期限拘留经院长批准,作出拘留决定。15日以内经院长批准,作出拘留决定。15日以内罚款一千元以下个人:十万元以下;单位: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04、诉讼障碍
程序刑事诉讼期限民事诉讼期限诉讼障碍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