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2 07:25:11来源:法律常识
实践中,有些拆迁方片面追求拆迁进度,以断水、断电等方式逼迫拆迁,给拆迁户的生活带来巨大困扰。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明确,遭遇上述逼迁手段,一定要坚决维护权益,因为法律对上述逼迁手段是明确禁止的。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支持,可极可能成为后续谈补偿的重要筹码。今天,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结合相关案例为大家进行讲解。
断水断电逼迁违法
《行政强制法》有条文明确规定,对居民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等方式逼迫搬迁,造成损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也进一步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由此可见,在行政强制过程中,禁止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经典案例:征收遇到断水断电,终获250多万补偿款
近几年,因修建公路,区政府将马先生的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并进行了评估,但评估的补偿金额仅有100多万。马先生认为补偿金额太少,所以未签补偿协议。随后,镇政府采取了断水断电的措施,逼迫搬迁。
圣运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当地市、县、镇三级政府发送律师沟通调解建议函,启动信息公开程序。信息公开的材料显示,整个征收项目是没有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
委托后第二天,镇政府以未办理变更手续为由私下与办公楼原权利人某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随后便对办公楼实施强拆。
面对违法强拆,律师早有准备,提前指导马先生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分别向法院提起了确认断电违法之诉、断水违法之诉及确认强拆违法之诉,还向镇政府上级申请查处其强拆马先生办公楼的违法行为。
由于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充分,足以证明政府断水、断电及强拆的行为违法。因此镇政府受到了很大压力。在开庭前,政府工作人员联系律师及马先生,表达了私下和解的请求。但由于双方就赔偿金额仍有分歧,谈判未能达成一致。
其后,镇政府积极寻找谈判机会,多次联系马先生沟通,后在审判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镇政府支付补偿款两百五十余万,并由法院出具调解建议书。马先生顺利拿到补偿款。
律师说法
单纯围绕“断水断电”违法行为本身进行诉讼是不够的,比如前述案件,被征收人还要做到通过纵观全局情况进行行动,通过对涉案征收项目的全面审查来发动复议、诉讼、查处程序,促使征收方放弃逼签的做法,搭建平等协商沟通的平台。事实上,“断水断电”行为的出现可能意味着项目进入了关键阶段,把握机会尽早签约是双方都在追求的目标。借助机会扭转局面,将不利境地转换成有利筹码,非常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