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2 15:18:06来源:法律常识
(张律师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法律)
生活中有很多我们认为的想当然的事情。如,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权处置全部家庭财产。那么是不是这样呢?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来说说。
一、什么叫“家庭财产”?
“家庭财产” 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全部财产。不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有时“家庭财产”还包括,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赠与了另一方一部分的财产。
二、家庭财产归谁所有?谁有权支配和处置?
“家庭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一般对“家庭财产”的处置需要经过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单独一方没有权利处置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日常生活的必要开支等小额支出除外,任何一方都可单独行使。
三、夫妻一方去世后,家庭财产该归谁所有?如何处置?
一般分以下几种情况:
1、首先 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因“家庭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按各拥有50%的“家庭财产”分配。“家庭财产”包括,工资、共有存款、共有房屋、共有汽车等等。
2、去世一方的50%“家庭财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有遗嘱依照遗嘱内容分配。(包括遗赠、扶养协议等)
没有遗嘱的,依照《继承法》按照法定方式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按照平均分配的方式继承。(具体可以参看以前的文章)
3、去世一方的个人全部100%财产,也依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
4、各方继承的财产可以自行处置。如果涉及房屋等不动产,可能涉及多人按份共有的情况。这时取得三分之二份额以上的共有人就可以决定处置房屋不动产。
5、如去世一方有个人债务,则需要继承人按照继承份额比例承担债务份额。当然,只需以全部继承财产为限,不会额外多承担债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中需结合具体事实细节)
摄影:YAO.Y
作者:漢(北京市西城区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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