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没事找抽,律师事务所要抽律师多少个点

时间:2023-01-22 16:10:08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河南汝州市一公园“抓怪鱼”引发关注。专家根据其特征确定为高危外来生物鳄雀鳝。为了捕获它,当地用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将20多万立方的湖水基本抽干,确定了鳄雀鳝的位置。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近年来,国内多地发现鳄雀鳝的身影。对此,律师表示,随意放生鳄雀鳝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不想养了,应当交由当地专业部门统一处理。

为捉鳄雀鳝 抽干 20多万立方湖水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汝州市民反映,在汝州市中央公园云禅湖出现“怪鱼”,后专家根据其特征判断为鳄雀鳝。这引起了汝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打捞队进行捕捉打捞,但效果不好。最终当地决定从7月26日开始,使用水泵等设施将云禅湖的湖水抽干,找出鳄雀鳝,以杜绝这种外来物种的入侵。目前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河南汝州抽20多万方湖水确定位置准备抓捕鳄雀鳝 律师:放生鳄雀鳝属违法行为

现场视频显示,湖里的水基本上已经被抽干,露出两个管道,现场人员已经确定鳄雀鳝就在这两个管道中。据介绍,这两个管道是湖与湖之间连接的通道,汛期用来排水,长度在200米左右。工作人员用无人机对管道里的状况进行了探访,里面情况比较复杂,淤泥较多,需要进行一定的清理,之后才能开展抓捕。之所以抽干水再抓捕,是因为怕伤到人。等抓到鳄雀鳝后,这一片水域会恢复原状。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事引发大量关注,不少媒体持续在现场直播,大量网友通过网络观看。

汝州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最近当地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和公园的工作人员一直在抽水。汝州农业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今天有好多人来询问鳄雀鳝的抓捕情况,他们有工作人员在现场,具体情况可以向现场人员询问。

鳄雀鳝对水域内存在的所有鱼类都有致命危害

公开资料显示,鳄雀鳝属史前鱼类,在地球上已生存一亿多年。它是现存7种北美雀鳝中体型最大的一种,因长着和鳄鱼一样的短吻和两排匕首般锋利的牙齿而得名。鳄雀鳝是一种异常凶猛的肉食性鱼类,几乎所有水里的活物它都吃,如各种鱼类、甲壳类,还吃两栖类、爬行类、鸟类、中小型哺乳类以及腐肉。

河南汝州抽20多万方湖水确定位置准备抓捕鳄雀鳝 律师:放生鳄雀鳝属违法行为

鳄雀鳝主要分布于美国东南沿海地区,西至美国得克萨斯州和俄克拉荷马州,北至密西西比河盆地、俄亥俄河下游以及密苏里河流域,向南延伸至墨西哥。

中国科协主办的“科普中国”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在几种雀鳝中,鳄雀鳝最受观赏鱼爱好者的喜爱,据说也是因为这种鱼来者不拒、“大小通吃”,进而也希望饲养者自己也像它们一样大小通吃、财源广进,因此给鳄雀鳝起了一个很吉利的名字——“福鳄”。鳄雀鳝处于食物链的顶端,这种“淡水杀手”在我国水域暂时没有天敌,它的存在,会对水域内存在的所有鱼类都带来致命的危害。那些被随意投放在自然环境中的鳄雀鳝没有天敌制衡,也没法用人工方式杀灭,它们一旦适应环境,形成自然种群,结局将会无法收拾,严重破坏生态系统的平衡。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生态环境部此前发布的《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 其中,71种对自然生态系统已造成或具有潜在威胁并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目前鳄雀鳝并未被列入这一名单。但是,由于鳄雀鳝的危害性,已经有专家建议应该将鳄雀鳝纳入名单。

今年8月1日,《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其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的治理,应当采取针对性捕捞等措施,防止其进一步扩散危害。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依照《生物安全法》第81条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生物安全法》第81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商平台大量售卖 卖家提醒不要放生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目前,在电商平台不少商家在售卖鳄雀鳝。在商品的名字上,有的店铺标注为“福鳄”,根据体型的大小,价格从十几元到数百元不等。从销售数量上看,购买的人数不少,有店铺的鳄雀鳝月销量在1000条以上。

一家售卖水族产品的客服人员表示,他们家鳄雀鳝的售价在25-350元之间不等,可以选择购买不同品种的鳄雀鳝,包括福鳄、尖嘴鳄等。福鳄嘴巴比较大,长大快,越大越黑;尖嘴鳄小,长大慢,越大越白。客服人员称,一般购买的鳄雀鳝能长80厘米到100厘米,需要保持水温5-35摄氏度,主要吃小鱼、小虾、上浮颗粒饲料和肉类。但客服人员同时提醒,鳄雀鳝自己养可以,但如果放生就属于违法行为。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在购物评论里,有不少消费者询问养鳄雀鳝是否违法,也有人在评论中提醒,自己养没事,不想养了可以处理掉,但是千万不要放生。

律师说法:购买不违法 随意放生违法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曾印发《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化水生外来物种养殖环节监管,推进水葫芦、福寿螺、鳄雀鳝等水生外来入侵物种综合治理。从这个通知可以看出,鳄雀鳝具有很大的潜在危害性。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随意放生鳄雀鳝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生物安全法》的规定,擅自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赵良善表示,购买鳄雀鳝,法律并未做禁止性规定,原则上应当不属于违法。如果养了之后不想养了,应当联系当地农业主管部门,交由这类部门统一处理。很多人购买时可能并不知晓这类鱼种的危害性,以及未来放生可能造成的影响。赵良善建议,商家在售卖这种鱼的时候,应该主动告知买家未来不养时的解决方案,让消费者意识到这类鱼放生的后果,避免消费者盲目购买又随意放生,危害生态环境状况的发生。

事件

多地已经出现鳄雀鳝的身影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近年来,多地已经出现鳄雀鳝的身影。

8月17日,江苏一个小男孩在小区景观池边玩水时,手指被一条“怪鱼”咬伤。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和居民通过对景观池排水后进行捕捞,抓获伤人的“怪鱼”——一条鳄雀鳝,身长0.7米,重十多斤。对于鳄雀鳝从何而来小区物业尚不能确定,可能是有人此前在家中饲养,弃养后放到池子里。

今年8月,北京一小区业主自小区水系捞起一条大鱼,专业人士确认其为外来入侵动物鳄雀鳝。后业主将这条鳄雀鳝上交至相关部门。

今年5月,中山大学的学生在校内的湖泊中发现了一条鳄雀鳝,意识到它会危害生态环境,学生向学校保卫处等反映了这一情况。5月底,这条鳄雀鳝被钓起。

2020年10月,在广州番禺七星岗公园中心湖内,不少游客曾向公园管理处反映,说自己看到湖里有“水怪”。公园保安也频频发现湖面出现大量被咬死的鱼。后工作人员成功抓获了三条鳄雀鳝。其中最大一条长约1.5米、重86斤。

实习生 刘雪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王朝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土地 自诉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打官司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公司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刑事案件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债权 鉴定 伤残 程序 条件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拆迁人 期限 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