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2 19:34:40来源:法律常识
民事诉讼中,是否有必要请律师,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笔者的经历来看,我认为,即使再简单的案子,如果作为当事人的你对法律一窍不通的话,请一位律师或者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工作者还是有必要的。我会这么说呢?请您耐心往下看。
笔者亲身经历的一个简单的的小案例:
在我刚上班不久,就遇到了这样的一对原被告双方,案件情节很简单,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方在2015年的时候在原告处借了10万元,约定使用期限是一年,被告为原告出具了借据。债务到期后,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偿还借款,一直拖到2019年,原告感觉拖不下去了,无奈起诉。如果按照正常法律程序来处理的话,其实,被告承认有借款事实,那么主审法官直接判决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借款即可,但是,庭审的时候,原告方明确提出,在双方商量借款的时候,被告同意按照1分支付利息,诉状上没有写明要求利息一事,而且,被告当庭不承认有此事。各位看官,如果你是法官,该如何审理此案呢?
来说说作为我是如何处理此事的,这一切都是发生在调解的时候,作为居中裁判的人,按道理来说不应该带有任何偏向色彩,但是,人都是有感情的嘛,被告到庭之后的态度非常的嚣张,各种不配合法庭工作,对于原告的诉求,一直都以没钱为由,予以反驳,而原告方又是特别老实的农民,估计,日常在村里也是受欺负的那种,出于同情,我就向主审法官申请,说要再调解一下吧,经过商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在调解室先行调解。其实,案件案情简单,双方有异议的地方就在是否口头约定利息一事上,作为居中裁判的一方,我认为,原告大概率没有撒谎,借款的时候双方肯定约定了利息,但是没有落实到纸面上,为了尽量挽回原告的损失,经过和被告做工作,被告同意支付给原告利息8000元,但是要走调解程序,不能走判决,经过了解,被告方认为,还钱没啥毛病,给利息也是可以接受的,也确实用了原告钱好几年,又都是亲戚,但是,走判决程序,感觉太丢脸。如果按照正常剧本来看,是不是就应该调解结案,原告多得8000元,双方都满意,回家完事?但是,事情的发展出乎我意料,虽然被告同意多还钱,但是,原告方认为,调解书的效力没有判决书的效率高,调解书没有判决书程序正式,宁愿不要8000元利息也坚决不同意出调解书。听到原告如此认为,态度如此之坚决,无奈之下,只能开庭,走了原告认为更正式的判决程序,最后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10万元并自判决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至此款还清之日止”,各位可以看看,原告赢了,但是,实际上,他损失了多少应得利益!?
通过此事,我认为无论多么简单的民事案件,请一位律师或者懂法的人是非常有必要的,原因如下:
1、通过专业的人,可以给出你专业的建议和意见,可以有效止损。
现实生活中,一般的诉讼中,有可能一份证据、一句话就可能改变案件的走向,因为你的不专业而导致举证不利,导致案子败诉,孰轻孰重,立下可判。就如我经历的案件,如果你拿出3000元请一位律师,那么你还能多拿到5000元,很简单。
2、通过专业的人,可以让你省去繁琐的庭前程序,可以大大节省时间。
打官司就是打时间,诉讼成本高,不仅仅体现在诉讼费用上,更体现在诉讼时间上,有的案子有可能一次开庭就能够搞定,但是,现实中,往往一件案子从起诉到拿到判决书,往往要经过两次以上的庭审过程,这个时间成本是一般人承受不起的。
结论:在日常诉讼中,如果诉讼参加人不懂法,请一位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还是非常必要的。
原创声明:本文首先发布于企鹅号“在法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