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2 22:20:56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岩 实习生 庞海尘
近日,一则关于河南女子遭家暴后跳楼致截瘫,事发一年仍未离成婚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据受害者刘女士称,自己多次遭到丈夫窦某豪家暴。2019年8月,丈夫窦某豪再次对她进行家暴并使她眼眶骨折,近乎晕厥。为了逃生,刘女士无奈选择从二楼跳下导致腰部脊椎损伤至双下肢截瘫、全身多处骨折。今年6月,刘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窦某豪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7月14日,柘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称由于双方意见不统一,须调解,且须等刑事判决结果出来后再一并判决。
随着网络舆论逐渐发酵,诸多媒体持续关注,此案更多后续进展也得到了披露。7月24日晚,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法院对此案进行通报,称刘女士起诉离婚案,由于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较大,法庭不再进行调解,案件将择期宣判;有关其丈夫涉嫌故意伤害案,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已对窦某豪提起公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踪其刑事责任。柘城县人民法院于7月21日对窦某豪决定逮捕。
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正斌,为家暴离婚案的判定与遭遇家暴的受害者如何更好地进行维权等问题给予专业看法与意见。
法院为何要进行调解而不直接判决离婚?
女子遭家暴后跳楼致截瘫一事发生后,很多网友都对法院判定先调解表示不解。对此,陈正斌表示,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婚案件均需先调解,调解不成,经过法院确认双方感情破裂才会判决离婚。
如果一方安全已遭受巨大侵害,受害者如何在调解期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遭遇家暴的受害者在这一期间只能束手无策。”陈正斌说,《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女性为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没有离婚的期间包括法院在组织调解的期间,禁止对方对自己再次进行伤害。如果对方违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便会受到人民法院的处罚。
面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法律救助?
由于刘女士遭家暴后跳楼一事发生在当事人自家服装店面内并被店内监控录像拍下,刘女士因此掌握有力的证据,但考虑到大多数家庭暴力都发生在较为私密的、不被外人所知的二人居住的家庭空间,很少装有监控,导致很多家暴受害者选择沉默。对此,陈正斌表示,从其个人看法而言,实施家庭暴力的人容易对暴力行径成瘾,因此只要遭受到家庭暴力,受害者一定要坚决地说不,第一时间报案,公安机关会留存受害者报警信息,这些都将成为日后离婚案或维护自己权益时的有力证据。
“很多遭受家暴的受害者不敢去报警、不敢去求助他人,但妇联作为女性的‘娘家人’可以为受害者争取相应的权益。”陈正斌建议,还可以选择求助于第三方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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