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02:20:51来源:法律常识
现在,有不少工作单位都设有薪酬保密制度
禁止员工打听同事的工资
据报道,
一商贸公司员工就因打听同事薪酬
而被单位开除
此事引发了网友热议
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据报道,何静曾在一家商贸公司做销售。一次偶然,何静获悉与她从事相同工作内容、业绩不相上下的8位同事,无论工资收入还是业务提成都高出自己不少。
何静以分配不公为由,向主管经理提出加薪要求。被问到如何知道自己的工资比别人低时,何静据实回答。没过几天,公司以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何静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虽然劳动法没有明文规定劳动者的收入是否应当公开,但公司规章制度中“对员工个人收入情况实行保密”的做法与《劳动合同法》中同工同酬的规定相悖。
由此,法院认为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令公司向何静支付经济赔偿金。
无独有偶,因为打听同事工资,刚毕业的李颖虽然没有被解聘,但也因此吃了苦头。
25岁的她硕士毕业后进入上海一家财务公司做会计,在一次和同事的闲聊中,李颖得知和自己同批入职、岗位相同的两名同事工资都比自己高,便找人事经理询问原因,却挨了批评,“被告知‘再有下次就走人’。”
对于薪酬保密制度,在金融行业从事多年人力资源工作的张漫称,这是不少行业企业常用的管理制度。薪酬保密更多是针对个人薪酬,但薪酬管理规则却是人人都知道的。
张漫说,工作20年的员工不可能跟一名刚毕业的员工拿同样的薪酬。“即使工作内容、工作任务相同,因学历和经验不同,每个人对企业的价值贡献也有差别。”在张漫看来,同工同酬更多地体现在基本工资部分。
张漫所在的公司,将薪酬保密列入员工行为守则,员工在入职培训时,公司会强调这是公司管理的高压线。
网友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一些网友认为,工资应该公平、公正、公开,薪酬保密制度欠合理。
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公司定薪是根据综合因素决定的,实行薪酬保密制度合理。
单位究竟是否可以实施薪水保密制度呢?
12348值班律师这么说↓↓↓
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应该对薪酬保密,这是单位用工自主权的体现。单位禁止劳动者打听其他劳动者的薪酬,其目的主要还是从维护单位的人事管理秩序。因为毕竟薪酬是激励和淘汰劳动者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但是,单位以劳动者打听薪酬待遇为由认为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违纪进而解除劳动合同,还是需要结合员工的主观意图和客观影响来综合认定是否达到“严重”的程度。
比如说,对于某些员工经过单位警告后仍然肆意妄为,甚至煽动其他员工扰乱经营秩序的,律师还是赞成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上海筑业律师事务所 周瑜
工资保密,应该一分为二来看待:
如果是普通员工,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规定,应该是按劳分配,同工同酬。所以一般没有保密得需要。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属于侵犯劳动者的合法利益的违法解除。
如果企业管理人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薪资可能涉及到商业秘密,单位制定规章,要求保密,具有其合理性。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姚禕
薪酬保密制度是公司规章制度的一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种过失性辞退。
但是,以“薪酬保密”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是有前提条件、有适用范围的,绝不应该成为公司对劳动者进行“不合理控制”的手段。诸如“打听同事工资就开除”的合同约定,本身就是违法的,也是不合理的。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法律对于工资是否公开并无强制性要求,有约定可以按约定处理,但劳动者享有知情权,这样的权益,用人单位绝不能侵犯,用人单位动辄找个理由、换个花样任性扣钱开人是不对的,面对薪酬保密导致的同工不同酬,也要大胆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上海向源律师事务所 陈锡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