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04:12:10来源:法律常识
“七年前,我父亲就拿刀砍过我,都把我砍住院了,现在又对我有家庭暴力的行为,我快50岁了,心理已经有阴影了。”2021年5月28日,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张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毁坏财物背后交织着亲情的纠葛、利益的冲突……
2021年3月25日,在长春市南关区某小区被害人张某某家中,犯罪嫌疑人张某与被害人张某某(两者系父女关系)因家中房产等问题争吵并扭打在一起,张某某被打后赤脚跑出家报警,张某为泄愤将被害人家中的索尼电视、三星显示器、苹果手机和椅子砸坏,并将其家中的棉被、枕头等物品拿到厨房点燃后用水浇灭,经鉴定,损毁的财物总价值11360元人民币。案件移送到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过程中,鉴于此案件是发生在直系亲属之间的犯罪,及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人和参会的代表委员们认为,本着平息家庭内部矛盾的原则,被害人和嫌疑人应该积极沟通、达成和解,但在被害人一再坚持下,检察机关做出对嫌疑人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
承办人再次找到被害人开展释法说理活动,被害人张某某想起父亲年事已高,如果被起诉判刑,身体吃不消,而且退休待遇也会被取消,自己的赡养压力也会加重,出于多种原因,张某某在捕后向检察机关递交申请书,请求对她的父亲张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承办人本着严管厚爱、宽严相济的办案理念,来到看守所对张某耐心劝导,并将他女儿的想法如实告知,嫌疑人张某也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承办人及时将张某的悔过情况告知了他的女儿,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
被取保候审期间
张某主动写了一份悔过书:“今年3月发生的家庭矛盾,由于我的不懂法触犯了法律的红线,现在追悔莫及,事件的起因和后果我应该负主要责任,从今以后要认真学法遵法,做一个守法的人。”并积极与女儿张某某和外孙子进行感情交流,一起吃饭、逛街、做家务,气氛融洽,家里也恢复了往日的烟火气……
针对上述情况,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再次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考虑到本案系家庭纠纷升级产生的刑事案件,张某故意毁坏物品价值不高、罪行较轻,被害人张某某已出具谅解书。为达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目的,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并制作不起诉理由说明书,进行了释法说理。2021年8月31日,承办人对嫌疑人进行不起诉宣告,“我的案子一波三折,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父女做了这么多工作,我们打心眼儿里感到了温暖”,被害人张某某握着承办人的手一遍遍地重复着。“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案子,更是他人的人生,办案的最终目的就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涉案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检察服务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承办人面带微笑回复着。
来源丨南关检察、吉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