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04:04:31来源:法律常识
你说,
这世上最妙的不期而遇是什么呢?
是风遇见云?
是花遇见月?
也可以是:
酒驾闯进交警队大院,
而院子里正好有30多名交警……
1月14日,江苏常熟。
早上8点多,
常熟服装城交警中队大院里,
30多名交警正在列队开晨会。
突然,
一辆播放着动感音乐的正三轮摩托车
就这么歪歪扭扭奔着晨会的队伍去了…
这阵仗,这声势,
赶来开晨会啊?
交警们定睛一瞧,
这满身酒味的驾驶员匡某还是个“熟客”!
2011年6月,
他就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
之后又两次酒驾和无证驾驶。
算上这次,
他已经是第4次被同一个中队查获了!
匡某自称心情不好,
当天一大早喝了二两酒,
想找交警讨要被扣的无牌三轮摩托。
匡某:我有时候心情不好,
我早上喝了二两酒。
交警:不是二两酒的事情,
吹一下到底多少!
匡某:OK!我是暴躁人!
经抽血检测,
匡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9.5mg/100ml,
达到饮酒后驾驶标准。
匡某被罚款2200元,
并处行政拘留7日。
这样的“不期而遇”,
咱可千万别模仿!
责编:樊羽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