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04:22:50来源:法律常识
在我国房地产交易中,商品房预售的形式被许多开发商所青睐。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制为开发商加速了整个建设资金周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但是,由于签订预售合同时,房产仍在建设中,这也就导致了像房屋质量问题、房屋面积问题、房屋交付时间等等合同履行的不确定性。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开发商延期交房问题,帮助购房人分析下应该如何维权。
开发商应按照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向购房人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有延期交房行为应向购房人赔偿违约金。开发商赔偿购房人延期交房违约金有两个标准:
1、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人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过高或过低都可以申请调整,开发商若发现当初设置赔偿标准过高,可与购房人协商调低,参照同样地段、户型面积、楼层房屋的租赁价格调整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购房人如发现当初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过低,也可向开发商提出协商提高,参照标准同上。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仍然应当赔偿购房人延期交房违约金。参考标准为同样地段、户型面积、楼层房屋的租赁价格。
如果发生延期交房问题,购房人可以先找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进行赔偿。若是和开发商协调不成,购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