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06:44:27来源:法律常识
自11月2号常州市疫情突发,政府很快地展开了疫情防控工作,常州居民也是积极响应政府措施。目前,常州的疫情状况已逐渐平稳,相信不久就可以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
然而,疫情之下,面对政府风控管控,停产停业等应急措施,还是有不少企业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原本现金流紧缺、债务累多的企业遭此一疫,面临的可能是破产重组的结果。
当我们的债务人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中,作为债权人的各企业主并非无计可施,进行债权申报是保护我们债权人利益的重要途径。
一、申报债权的启动
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本身作为债务人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同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而人民法院确认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后将破产程序的相关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被申请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收到通知或看到公告后就可以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了。
二、申报债权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若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还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该承担因审查、确认补充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申报债权内容
一般人民法院或其指定的管理人会对债权申报材料做一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证据清单等。而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若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也应当一并说明。
管理人在收到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后,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登记造册,编制债权表。
四、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享受的其他权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作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会议事项享有表决权。而债权人会议享有核查债权、 监督管理人、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等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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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大方提醒各位企业主,当发现自己的债务人正处于破产清算时,应及时向法院或指定的管理人进行申报债权,并按要求合理填写债权申报表,提供债权证明,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代为进行债权申报。只有做到及时、有效地申报债权,才能更好地维护债权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公平受偿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