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13:10:59来源:法律常识
5-6月份是一年一度的律师年审季,也是律师的跳槽季,这个时候律师管理是律师行业的热门话题。
最近看到不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甚至是号称万人大所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怒骂:狗日的,又一批律师走了,培养了一群白眼狼!
他们骂的核心意思就是:费很大劲招收了一批律师,花很大代价培养出来了,可以独立执业了,却跳槽了!很气愤
心情可以理解,但骂人就没有必要了。
1.转所是规章允许的。
允许律师转所这是司法部规定的,任何人都不能阻止,你为什么不让人家走呢?
2.择良枝而栖是本性使然。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择良枝而栖这是自然规律,也是人的本性,没有必要逆规律而行。
3.你牛逼吹大了。
现在很多律师事务所为了扩大规模,急于求成,招人时大肆吹牛,号称我们所是全国第一、我们所某某业务包揽全国、我们所每个人的年收入轻松过百万等等,可实际情况却是5-7个人在办公,连房租、社保金都交不起,这样的律师事务所人家不走才怪。
4.来来去去是正常事。
律师行业就是一个江湖,来来去去是正常的事情,没有必要强求,领了结婚证的人还允许离婚呢,何况招聘的律师?因此完全没有必要争吵、谩骂!
总之,法律法规都没有规定律师一生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因为种种原因而跳槽是完全正常的事情,随他而去就可以了,没有必要生气,更没有必要谩骂!
一别两宽,江湖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