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什么不找同行,邓学平:一起孙杨案,不应成为律师同行相轻的狂欢

时间:2023-01-23 13:37:34来源:法律常识


邓学平:一起孙杨案,不应成为律师同行相轻的狂欢

全文2492字 | 推荐阅读15分钟

口感:黑啤酒


邓学平:一起孙杨案,不应成为律师同行相轻的狂欢


孙杨被禁赛八年后,母亲杨明终于忍不住发声了。她在一篇发表在社交媒体的贴文中,将事件有关的各方都数落了个遍。她先是指责WADA和CAS“体现出了体育界里的政治与偏见,霸权与欺凌”,随后又指责中国游泳中心和反兴奋剂中心的领导工作不力,认为“领导和组织的面子周全了,却成为孙杨运动生涯的最大耻辱”。


在最后,孙母将炮口对准律师,强调“律师能力不强,资历不够”,后悔自己没有“坚持换掉不合格、不称职、不敬业的律师”。孙母一声枪响,公众瞬间就将炮火转向了孙杨的律师。


把整个世界都数落了一个遍,唯独没有反躬自问自己和孙杨有没有做错什么。既然认为WADA和CAS充满了偏见和欺凌,那么似乎就不应该再把主要责任推给国内的“组织、领导”和律师。毕竟,他们也是这场不公正裁决的受害者。可遗憾的是,律师界的一些同行闻风而起,纷纷跟着撰文指责孙杨律师的不是。一时间,又似乎孙杨的律师才是这场裁决的罪魁祸首。


邓学平:一起孙杨案,不应成为律师同行相轻的狂欢


比如有人指责张起淮律师“看起来是无所不能,实际上可能是全不能”,并且公开喊话“我们装不起,能不能别装?”在另一篇文章中,作者直言张起淮的律师声明只能打0分。网络上借机挖苦讽刺的文章多如牛毛。比如在知乎上就有人认为,张起淮过往代理的案件虽然有知名度,但技术难度不高,任何一个经验丰富的三线律师都能胜任。


我跟张起淮律师不认识,哪怕在网络上也没有任何交流。但是我闻到了一股浓浓的同行相轻的气息。作为一个公共事件,开放的讨论和理性的批评当然可以,但是在不了解律师具体工作的情况下,仅仅根据一个律师的背景和资历就想当然的给一个律师贴标签,把一个律师同行打倒踩烂,这是不是过分了一点?


既然是律师,都知道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律师的代理权来自于当事人的委托,张起淮的代理权是孙杨授予的。即便选错了律师,责任也在孙杨,怎么去责怪张起淮了?


有人说,张起淮可以拒绝啊,国际仲裁和体育争端你又不懂。这话说起来轻松,有谁天生就懂?谁不都有第一次吗?经验,不都是从零开始积累的吗?再说了,国内律师界又有几个人代理过类似的案件?至少从公开的履历中,张起淮代理过马航坠机索赔案,这也算是一起重大国际争端吧?还有人拿英语水平说事,其实这些可以借助专业翻译解决的问题,根本不是律师工作的最大障碍。


张起淮接这个案子,真的一点道理没有,纯属装逼吗?我们不要忘了,这个案件除了是一个国际体育仲裁案件,还是一个涉及名人的案件。而张起淮在处理涉及娱乐明星的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这方面的经验,国内可能没有律师可以与之相比。


邓学平:一起孙杨案,不应成为律师同行相轻的狂欢


律师的工作重点当然是在法庭之上,落脚点当然是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结果,但律师的服务内容绝不局限于仲裁庭。日常与当事人的沟通同样重要,找一个国际律师是否能够完成这样的跨国沟通恐怕也要打个问号。


对于孙杨这样的案件,律师与媒体、公众的互动,同样需要丰富的技巧。因此,这个案件最好是由一个国内律师搭档一个国际律师,再聘请熟悉反兴奋剂检测的体育界权威人士,形成互补,组成一个专业而强大的团队。孙杨一方在律师选任方面确有严重不足,但这个锅不应该由张起淮来背。


再来说说那篇律师声明吧。坦率说,我第一次看到这篇声明的时候,同样很反感。因为它充满了阴谋论和道德绑架,却缺少律师该有的严谨和专业。可问题是,这篇律师声明真的只有0分吗?该文作者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就是误把律师声明等同于律师代理意见。


邓学平:一起孙杨案,不应成为律师同行相轻的狂欢


明眼人都知道,这篇声明的受众对象根本不是仲裁庭,而是国内的民众。对仲裁庭发声的机会已经过了,如果要表达对这份仲裁裁决的不满,专业意见可以在上诉状中表述。此处的律师声明,某种程度上只是在为孙杨代言。因为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孙杨有责任给国内民众一个交代。如果只是帮助孙杨做一次表态,那么这篇律师声明的内容就必须要征得孙杨或其家属的同意。


有些人喜欢标榜理中客,可是却经常在一些基本的常识问题上犯糊涂:孙杨的律师是有立场的,他是要为孙杨服务的。虽然我不齿于他的绑架和阴谋,但应当多些对他职业属性的包容。


同行相轻,可能在每个国家都有,但是像我们国家这样过分的可能不多。我本人对此有过切身体会。比如张扣扣案,他犯有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事实清楚,定性没有争议。任何稍微了解我国刑事司法的人都知道,这种案件会是什么结果。在这个案件存在两个辩护人且提前协商好分工的情况下,可偏偏就有人揣着明白装糊涂,指责我的辩护词不讲事实和法律。没有争议的问题,真有必要浪费唇舌?有些人宁可陈词滥调的做无用功,也不允许有人走绝路逆袭的尝试。有些人真的可能只是坏。


邓学平:一起孙杨案,不应成为律师同行相轻的狂欢


还有人故作高深的说,这个案子如果能够从法律上好好辩护,张扣扣也许能有活命的机会。甚至有律师同行公开在社交媒体上撰文,指责是我的辩护害死了张扣扣。所有这些人,如果你追问如何在法律上好好的辩护,他们马上顾左右而言他。脱离具体案情,只是拿泛泛的假设来攻击,成了有些人的拿手好戏。甚至有某知名教授,无视律师的职业属性跟风指责律师的辩护词不客观不中立,以他认为张扣扣该死指责律师为张扣扣做免死辩护。


凡此种种,乱象频频,不能不说是整个律师行业的悲哀。说到底还是阿Q心态,总想闹一场革命,然后到土豪劣绅的少奶奶牙床上去滚一滚。可回到现实,打倒了别人,自己就一定能站起来吗?把张起淮搞臭了,明星的案子三线律师照样接不到,这些撰文挖苦的人也未必能分一杯羹。因为这种狭隘的小农思想及其所导致的红眼病心态,从根本上决定了这个人的格局视野和律师事业所能取得的成就。


在孙杨案中,虽然导致败诉的主要因素未必是律师,但张起淮的工作也并非无可指责。比如张起淮不应随意公开指责前任。又比如,张裁决前过于自信,话说的太满,裁决后又急于甩锅,律师声明大失水准等。这些不是不能批评,他有不足的地方都可以指出来,供同行引以为鉴。


批评激烈一些都没问题,但把挖苦、讽刺、起底一个律师同行,作为一场集体狂欢,恐怕不合适。


陷入其中的人也许不知道,这最终损害的将是律师行业的整体。


来源:微信公众号 为你辩护网

注:部分配图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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