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03:30:34来源:法律常识
融媒体记者 乌云嘎 近日,自治区妇联和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平安家庭创建专项组以印发表彰决定和在《内蒙古法制报》发布公告的形式,表彰了第四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10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其中,锡林郭勒盟8个集体和8名个人名列其中。
获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
太仆寺旗宝昌镇太平社区
镶黄旗人民法院
正镶白旗民政局
多伦县法律援助中心
乌拉盖管理区司法局
白世英 锡林郭勒盟妇联发展权益部部长
包斯琴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法官
苏布达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
新华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内蒙古荣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祎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律师
那顺孟克 锡林郭勒盟东乌旗生态保护局综合股股长
贾 岚 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生
张秀艳 锡林郭勒盟婚姻家庭协会“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调解员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把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各级妇联与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扎实推进“草原巾帼维权”行动,充分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有效整合主题宣传、媒体宣传、进区入户宣传、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方式,开展维权知识竞赛、大讲堂、咨询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心理健康进社区入家户”品牌活动,组织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成员进社区、入家户,大力开展心理健康调适服务,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建立1-2个品牌调解室,探索向社会组织购买维权服务的工作方式。深入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实现巾帼志愿者实名登记,为广大家庭和妇女群众提供维权服务,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理念深入人心,各项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合力维权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