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11:39:10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案件中刑事自诉案件的比例一向平常,但很多人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却不太清楚这类案件需要的立案条件。那么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如何进行?今日王海英律师为您解读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及刑事自诉案件撤诉有关问题。
刑事自诉案件的撤诉分为按撤诉处理和主动撤诉。对于自诉案件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会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在法院工作多年的王海英律师表示,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时应当依法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相关的审查后,认为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1、有适格的自诉人
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王海英律师在这列需要强调表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有权向法院起诉。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而对于自诉案件,王海英律师需要特别表示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都因为不会介入,也就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自诉人起诉时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将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即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三类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确定的具体的自诉案件。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我国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我国港、澳、台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
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不是必须到庭,确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但是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在法院工作过的王海英律师特别表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规定为完全由自诉人承担,对于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有权限期自诉人补充证据,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调取和收集到必要的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诉讼,或者裁定驳回诉讼。
以上就是王海英律师关于“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及刑事自诉案件撤诉”的解读,我国立案的标准就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案件符合法律的规定的立案标准,人民法院就会进行立案,自诉案件不轻易立案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