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12:50:57来源:法律常识
一、从起草合同的角度来看
1、整体上能否更好的实现当事人的交易目标?
2、合同条款能否确保当事人在交易中的重点利益?
3、增加的细节条款能否带来更多的交易安全和结果的可预见性?
4、违约责任上能否实现风险控制?即对方违约时能否充分保护我方利益?
5、合同是否条理清楚、内容严谨、表达准确,没有表述上的缺陷?
二、从合同履行情况
1、标的上出现误解或条款不找边际,合同无法实现当事人的交易目的,
2、存在合同约定不明现象,无法依据法律或合同约定条款作出唯一解释;
3、条款未能确保当事人的合同利益,当事人的部分利益无法实现;
4、主动权丧失,导致当事人在履行当中进退两难,损失在所难免;
5、违约等条款约定不细致,存在无法依法及以合同制裁违约情况。
三、从仲裁诉讼结果
1、合同因主体不合法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效力待定,影响当事人利益;
2、合同因内容不合法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效力待定,影响当事人利益;
3、条款存在约定不明现象,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裁判;
4、因合同条款的明显瑕疵或失误,导致当事人最终败诉,并因此蒙受损失;
5、重大条款缺失或冲突,导致对方在违约时不足以弥补当事人的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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