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14:39:15来源:法律常识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成立以来,截至2018年11月,受理清算与破产案件81件,指导基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17件。由该院受理的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破产一案,是广西首例企业破产期间托管成功案,企业在破产期间通过托管,既稳定了职工情绪,又产生了利润空间,对于破产实务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重整成功 员工薪资翻倍
“2017年4月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将破产前公司所拖欠的工资部分补发了给我们。恢复生产后,我们的工资较停产前差不多翻一番。”12月5日,微评柳州(微信ID:cns-lz)到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简称“金利水泥”)采访时,该公司成品车间主任谢志德高兴地说。
放眼望去,这座经历了诸多困境的水泥厂,如今已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职工们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为企业的生存和个人的生计忙碌着。
该案是广西首例企业破产期间托管成功案,企业在破产期间通过托管,既稳定了职工情绪,又产生了利润空间。
经营不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金利水泥主要经营水泥生产、销售,曾是当地的明星企业,其创立的“通宝”水泥品牌享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
因为经营不善、市场行情下行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出现了问题,自2015年开始出现拖欠货款、欠发欠缴工资社保等情形,并最终在2017年4月被柳州中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经审计、评估,金利公司负债约15.66亿元,其中担保优先债权约3.8亿元,税款债权约6900万元,民间借贷等普通债权约11.1亿元,评估资产价值约3.9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97%,模拟破产清算条件下,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不到5%,金利公司已经走到了破产清算的边缘。
因此,柳州中院在启动金利公司破产程序后就立即启动了对金利公司重整价值的判断和分析,并指导债务人、管理人及债权人进行论证分析。
经过各方反复论证、分析,认为金利公司至少有两方面重整价值:
1
市场稀缺的水泥生产许可资质和矿山开采资质,水泥生产工艺完备;
2
二是产品质量过硬,市场认可度高,销售渠道广泛且得到有效维护。
重整难度大
2017年4月16日,金利水泥依法进入破产程序。4月18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担任金利水泥的破产管理人,并要求在9月之前托管成功。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杰表示,接管了金利后,发现当时的状况远比想象的要糟糕,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
1
设备老化严重,已无法正常使用,设备维修至少需要1500万元资金;
2
产品结构不合理且质量不稳定,销售渠道不畅;
3
无流动资金,恢复生产面临约3000万元的资金缺口;
4
原企业老板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近2000万元,362名职工在长达3年半的时间里无法使用医保看病,职工情绪极不稳定,上访频繁;
5
企业漏税高达5900万元,还需要交纳巨额的滞纳金和罚款;
6
高达17亿的巨额债务,而资产仅3.9亿,资产负债率高达430%。
联动机制 解决多元难题
破产制度牵一发而动全身,破产程序涉及诸多利益主体,实体与程序问题交织,诸多问题并非靠法院和管理人就能够解决。对此,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靠柳州市及鹿寨县两级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的支持,通过府院联动机制解决金利公司重整程序中的诸多单靠法院无法解决的问题。
该案的承办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孙翔介绍,进入破产程序后,了解到金利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近2000万元,362名职工在长达3年半的时间里无法使用医保看病。
金利公司的员工以男性居多,年龄结构偏大,主要集中在40-50岁,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一旦企业破产清算,想再就业相当困难,今后家庭的生活来源便成为一个大问题,也是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为此职工选择了集体上访的极端做法,先后有规模的上访达7次之多。
为此,在柳州中院正式受理金利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后,多次到公司召开职工座谈会,倾听职工的诉求和想法,耐心细致向职工宣讲重整制度的优势和好处,化解职工的抵触和不安情绪。
同时,柳州中院协调鹿寨县政府拆借300万元给管理人发放停产期间职工工资,同时与柳州市人社局协调,在破产期间恢复了企业职工暂停了三年多的医疗保险,保障了职工通过医保就医,有效维护了职工队伍稳定,赢得了职工的支持。
托管经营建奇功
柳州中院在将案件由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时就立即要求管理人启动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工作,但受制于金利公司停产已久,未来经营形势不明朗,首次招募重整投资人未能成功。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未就此放弃,而是大胆创新,以《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继续营业制度为基础,公开招募重整期间托管方,以利润分成作为托管方的托管收益。
即通过公开方式,招募有资金实力和水泥管理经验的团队进驻金利水泥,通过对金利水泥的委托管理,设备运行良好,环保技改项目得以实施,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得以提升,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得以按照发放和交纳,通过托管利润分成的方式调动托管方的积极性和提高企业的债务清偿能力。
托管期间,管理人聘请水泥专家,对托管期间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价格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最大化地实现托管利润;对每份生产经营合同的实施法律审核,确保每份合同的合法有效及依法正确履行;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并获得全面支持,确保托管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能正常进行。
托管模式有三种选择:一是租赁;二是承包;三是利润分成。
法院和管理人就三种托管模式曾进行过讨论和研究,最终认为租赁方式存在租金标准不好确定,同时担心承租人在环保项目方面不积极投入且在承租期间破坏性的使用设备,不利于破产财产的保护;承包方式存在法律风险,发包人对承包人承包期间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利润分成方式对于管理人而言是工作量最大、承担责任义务最多的方式,但相对公平,债权人和托管方均较容易接受。
李杰介绍,托管是破产管理人要达到的最高境界,换句话说就是“一面破产一面生产”。托管的好处包括:让工厂的设备得到运转,从而实现资产保值;稳定市场客户资源;托管期间职工的工资和社保可由托管方兜底保障;利于维稳。
2017年9月1日,金利水泥由广西鱼峰集团托管。托管恢复生产至今,生产经营稳步推进,窑运转率正常,熟料、水泥产品质量稳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至2018年11月底,总共生产熟料115万吨,生产水泥131万吨,实现全产全销,实现销售收入约3.8亿,上缴地方政府税收超3200万元,实现税后利润8200万元,为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据了解,托管方进场后安排进行了设备设施的检修及技改,增加投入安全环保设施,对生产工作环境卫生等清理整治,改善了就餐环境,提高职工食堂伙食质量,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到位。
谢志德表示:“我们职工觉得公司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良性变化,工作积极性提高了,生产运行正常了,水泥生产的产质量有大幅提高了,工资待遇准时发放了,社保费用公司准时缴纳了,生活来源有着落了,我们可以安安心心、认认真真的上好班了。”
柳州破产审理改革显成效
12月5日上午,柳州中院在广西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召开破产审判改革成果新闻发布会。此次新闻发布通过介绍广西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这一成功案例,全面展示了柳州中院在破产审判改革中的探索创新举措及成绩。
2014年12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成为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唯一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的中级法院。
据介绍,自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全区法院首个具有独立编制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以来,共受理破产案件81件,受理破产案件数量位居全区法院前列;成功审理柳化股份、金利公司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破产案件,处置不良资产约25亿元,清理各类债权约78亿元,清偿职工债权人逾万人。
柳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闭文军表示,实施破产审判改革四年来,柳州中院通过打造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为柳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
探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在全区率先设立破产审判专项资金,加快推动“无产可破”的“僵尸企业”处置。
2
推行分类评估处置“僵尸企业”,对能救治的企业积极重整,对无法救治的企业及时破产清算,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及债权人合法权益。
3
在全区法院率先开展“执行转破产”工作,依法受理30件“僵尸企业”清算案件,使1000余件、标的额近30亿元的执行案件得到整体解决。
4
探索创新破产审判机制,制定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模式,规范破产管理人管理监督机制,推动破产审判智能化,成为西部地区首家利用“线上+线下”模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法院,并实行破产财产网络拍卖,提高破产财产变价效率。
发布会上,金利公司职工债权人代表领取到了拖欠的工资439余万元、集资款680万元,鹿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领取到了社保费用1430余万元的承诺支票,柳州中院、鹿寨县政府还为10万以内的普通债权人代表发放债权。同时,破产管理人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向鹿寨县经济开发区递交了所欠税款约6900万元的清缴承诺支票。
微评柳州报道 编辑:周潇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