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10:15:10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 ,男,汉族, 年 月出生,住所 ,身份证号 ,系当事人 之子,电话 。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的近亲属/律师,电话 。
被申请人: ,男,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电话 。
复核请求
对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第 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中,依法增加被申请人 酒后驾驶行为的事实认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 年 月 日收到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第 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特提出复核申请。
年 月 日 时30分许,被申请人 驾驶冀 号小型轿车沿 由西向东行使,行至 与前方顺行的行人 相撞,造成 当场死亡,小型轿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被申请人 驾车逃逸。事故发生后,被申请人在与申请人沟通过程中陈述于事故当日有饮酒行为,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而该违法行为在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第 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未予以认定。同时,根据被申请人 所做的笔录显示,被申请人也供述于事故的当日有饮酒行为,因此,更加证明被申请人于事故当日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的真实性。
综上,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第 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正确认定事故形成原因,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复核,望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