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交通事故赔偿金标准,车辆涉水理赔

时间:2022-10-01 10:19:11来源:法律常识

「一案一评」车辆涉水并非当然理赔「一案一评」车辆涉水并非当然理赔

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判决的这起“车辆涉水理赔案”对所有驾驶人员都有“普法教育”意义。你以为“理所当然”的理赔未必依法能赔。一起看看。

「一案一评」车辆涉水并非当然理赔

通讯员 顾艺纬

驾驶途中,不慎驶入有积水的涵洞,导致车辆进水。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近日,苏州相城法院民二庭审结了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2018年9月10日,原告唐某驾车回家途中经过一处存有积水的涵洞,导致车辆进水。保险公司到达现场后拍照取证,并经检查发现车辆发动机与变速箱都有进水,需要维修。之后,保险公司告知原告,对于变速箱维修费拒赔,原因是车辆未在暴雨天涉水。但原告对此拒赔原因不能认同,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变速箱维修费102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明确约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驾驶过程中由于暴雨的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原告表示不清楚涵洞内积水深浅,但其作为被保险车辆的驾驶人员理应尽到审慎义务,且该路段为其每日开车必经之路,其在可以观察的范围内明知涵洞内有积水,未进行理性判断的情况下就将车辆贸然开入涵洞,进而导致车辆涉水受损,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鉴于事故发生当天并未出现暴雨的天气情况,原告唐某无法依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

「一案一评」车辆涉水并非当然理赔

法官点评:

作为被保险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合理、谨慎驾驶机动车辆,如因自己过失导致车辆受损且超出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的,则应就损失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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