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16:03:38来源:法律常识
传媒看看 今天
近期,网上多家论坛均出现“汝州假律师宋彦廷诈骗诉讼者 职业套路贷 涉黑涉恶汝州一害”等相关帖文内容。根据相关贴文的内容显示,河南省汝州市汝升法律服务所法定代表人宋彦廷与多人发生债务纠纷,其中更是涉及多起明令禁止的“套路贷”行为。
“套路贷”!
20万的借款,57万被侵占
2016年底,河南省汝州市的姚振国经朋友介绍以3分的利息向宋彦廷开设的XX公司贷款20万。在从借款的20万本金里将利息扣除后,姚振国打下欠款20万的借条。作为贷款抵押,宋彦廷要求姚振国以其妹妹张庆云位于汝州市土地局后烟场家属院一套家属楼买卖过户合同作为担保。
2017年6月,姚振国找到宋彦廷的公司归还贷款的本息,宋彦廷称自己在外地,因故双方借贷还款事宜没能办结。而后,姚振国多次联系还款,但宋彦廷始终避而不见。
2017年9月,作为借款担保方张庆云所在房屋要拆迁。宋彦廷以姚振国借贷合同违约,张庆发应该承担借款担保相应责任,将房屋拆迁补偿款57万占有。姚振国多次找宋彦廷协商,但无结果。
姚振国称宋彦廷曾指示他人将其妹妹张庆云一家人从拆迁房屋中赶出,并且非法强占57万拆迁款,目前他已经向当地警方报案。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查询可发现诸多与宋彦廷存在诉讼的借贷纠纷,其中,2013年汝州法院判决的宋彦廷诉赵凯歌民间借贷纠纷案;2014年汝州市法院宋彦廷诉高永周等民间借贷纠纷案(汝州市人民法院民事案<2014>汝民初字第651号);2013年3月6日,汝州市法院就宋彦廷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杏归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查封房产的案子作出(2013)汝民初字第122号民事调解书;2015年12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段玉山、丁忠志与宋彦廷、王玉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5>平民二终字第769号);2018年7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宋彦廷、王玉明二审民事判决书((2018)豫民终12号)等,其中多起涉及因借贷关系引发的不动产纠纷。
而据不完全统计宋彦廷多年来向不特定人放款达数百起,起诉法院和申请法院执行和庭前调解的有上百起。
“假律师”?
自称记者,担任多家公司董事长,真实身份仅是法律工作者
汝州当地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指出,宋彦廷在当地通过开设“汝升法律服务所”公然以律师身份从事诉讼工作。经通过权威信息查询得知,这个“汝升法律服务所”为2017年6月22日经汝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汝州市汝升法律服务所,由宋彦廷担任法人代表,注册地址登记显示在汝州市广育路康乐巷过街楼二层。经营范围则包括“法律诉讼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法律文件代理服务;与法律有关的调查、取证、鉴定服务;提供法律风险、法律安全服务;心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社会经济事务咨询;其他法律代理服务”。
而通过天眼查得知另一家河南卓良法律服务有限公司也与宋彦廷有较大的关联,这家2015年成立的公司,法人代表为赵大方,根据关联查询得知,宋彦廷为他的公司合作伙伴。其中就包括汝州市鼎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而这家有宋彦廷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其经营范围仅为“工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提供点子创意服务”,然而这个与金融借贷毫无任何关联的公司,却屡屡因债务纠纷诉诸法院。
2017年1月19日,在法院审理汝州市鼎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河南省鑫瑞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鑫瑞达公司)、张民杰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鑫瑞达公司方面表示所谓的金融顾问咨询合同,事实上仅是鑫瑞达公司法人代表张民杰向宋彦廷所开设并不具备金融借贷资质的公司借款而签下的合同,所谓服务费事实上也仅是借款的利息。
据知情人透露,汝州市司法系统个别领导在多个方面违规为宋彦廷提供便利,破坏了当地正常的法律诉讼服务市场环境。2018年5月份左右,宋彦廷在河南省平顶山法院审理期间,公然不顾法庭秩序,咆哮法庭,被法院裁决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但直到现在裁决仍然没有得到执行。而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显示有220条与宋彦廷相关的内容,其中显示宋彦廷为当事方代理人,其身份单位为汝州市“148”法律服务所。
经过网站搜索查询到宋彦廷个人提供简历显示,宋彦廷不仅为多家公司的董事长,还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金融部主任”、“主任助理”,而这也不过仅是宋彦廷身份一部分,其身份甚至还包括高级风险管理师、中国联合商报河南记者站记者。而在通过中国记者网查询后得知,中国联合商报的记者名单中并未出现“宋彦廷”。
据了解,宋彦廷涉嫌“套路贷”的种种劣行经过网络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汝州市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并责成相关部门查处此事,还请广大受害人积极向汝州市扫黑办举报(举报电话:0375-110、汝州公安局扫黑办0375-3647187;13937519887),尽快将害群之马绳之以法!
谁来揭开汝州假律师宋彦廷的真面目?
2019年4月23日,汝州市假律师宋彦廷“职业套路贷”涉黑涉恶的实名举报信息被媒体大量曝光和转载。汝州市委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批示汝州市公安局扫黑办介入调查。
搜索相关信息,汝州市宋彦廷可谓当地风云人物:河南卓良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京原投资有限公司高级风险管理师;中国联合商报河南记者站记者;河南宜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金融部主任;汝州市鼎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风险管理师,汝州市“148”法律服务所执业律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分公司总经理;郑州大学法学学士……而从实名举报和网站媒体批露的信息及所附截图看,其俨然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不仅虚构身份、冒充律师、虚假注册,还实施“套路贷”,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这不由让我们联想到宋彦廷的不法背后,是否有相关部门渎职不作为,有公职人员与其勾肩搭背、权力荫护?
4月底,在汝州市委主要领导重视下,宋彦廷最终被汝州市公安局扫黑办介入调查,汝州市扫黑办也通知实名举报人做了登记,并有数名受害人向汝州市扫黑办刑警队做了反映,这让我们欣喜地看到了正义的阳光终于照亮了阴暗角落!但事件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举报人和受害者却没有等到任何明确的调查结果,这不由再次让媒体和公众对汝州市相关部门产生质疑,是工作效率低下还是又有“高人”出面在“关照”宋彦廷?
5月19日,汝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扫黑办主任焦星杰在全市基层扫黑除恶会议上强调,汝州市将坚持精准打击、重点治理,坚决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扎实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进一步总结经验,拓宽思路,不断推进专项斗争全面发展、纵深发展,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焦星杰也对全市扫黑除恶工作提出坚持精准打击,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坚持开展重点治理,加强基层党建;坚持打、治、建相结合,强化综合治理;坚持广泛发动,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坚持边督边改,全面整改反馈问题五点要求。
“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从宋彦廷这起简单案例迟迟没有进一步消息看,汝州若想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不妨先从严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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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沈岩
编辑:林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