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找律师,关于《刑法》规定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区别

时间:2023-01-25 20:06:10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五条是关于有期徒刑期限的规定。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的刑罚,对于比较严重的各种犯罪,主要适用这一刑罚,是我国刑罚中适用范围最广泛的一种。根据本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最低期限为六个月,与拘役相衔接;最高期限为十五年。本条规定了两种除外情形:一是根据修改后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二是根据修改后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犯罪分子实行数罪并罚,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这两条规定的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是有期徒刑最高刑期的例外规定。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土地 自诉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打官司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找律师可靠吗 公司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刑事案件 合同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鉴定 伤残 程序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