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20:56:40来源:法律常识
因为年轻律师执业的时间比较短,社会关系也很少,所以就会缺少案件了。没有了案件,那肯定就没有了经济收入,没有了收入,生存就存在了困难,那么整日就会处于惶恐之中。
可能本人最大的好处就是关爱年轻律师。我对于这个世间充满了爱。我的内心深处充满了“博爱”。我的“博爱”也是我最大的缺点,老是一副“为人师表”的形态出现。我的行为可能被有些资深律师所不耻。我也深知此情况。他们可能认为我在瞎扯淡!有些年轻律师也可能认为是我在他们面前显摆。这些人的心态,我都能够予以理解。无所谓。好多人也认为我在今日头条上不断写文章也是在瞎扯淡。包括我的家人也是这样认为的。我也能够理解。可能是人的年龄到了,对于世间上的事物已经看透了的原因;也可能是我喜欢佛教,心中有一颗佛心的原因造成我现在的心态。当然我的心态是不会被世人所理解的。现在世上是否过度搞金钱崇拜?我的理解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了不行,多了也无意,够花就行。如果做人能够保持心灵的洁净是最美的。
我说这些话的意图是告诉年轻律师们我写这篇文章的意图。希望不要被误解。如果被误解也无所谓。因为我本身就没有任何私利的追求,就是向年轻律师奉献爱而已。
当年我刚开始进行业务拓展是采用传统的推销方式,为社会人员发放名片、上门推销的方式。那个时代因为律师比较少,这种传统的方式是非常有效。我曾经总结了一下,大概二百张名片就会有一个客户;每跑三十家企事业单位就会成功一家。当年我共计有三十来家法律顾问单位,可以计算出我跑了能够有一千家企事业单位。想到年回想起来,包含辛苦与屈辱,开始是骑一辆朋友的破自行车开拓了六个顾问单位,后来买上一辆钱江牌100摩托车去开拓法律顾问单位,每天奔波不已。尚好都是本市县的单位,尚能礼貌对待我,我每天最少也能去六七家单位,其中的心酸与讨饭的没有什么区别。由原来的不善谈吐的我,变成个口若悬河的我。
前几年我的律师所有一些聘用律师,他们没大有案件。我就想出了一个办法,我去印刷厂印刷了共计有十万份宣传材料,我带领他们去集市、街面分发宣传材料并且夹带他们的名片。可是有好多律师根本就不愿意从事这项活动,是我强逼着他们去做。我开车带领他们去坚持不懈做了几个月,效果非常好,不断有客户找他们办理案件。以后我看见他们有抵触情绪,我就不带领他们做了。这些事务对我个人来讲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执业这么多年来客户是不用主动出去找了,客户会主动上门找我办理案件的。可是我觉得有些年轻律师,根本就不想去主动开拓业务,只想客户上门来找他办理业务。天下哪有这等好事!凭什么!那些不想拓展业务的律师应当会被法律服务市场所淘汰。
互联网的发展,缩小了人们相互认识的空间。律师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业务成为了当代最佳的选择。有的律师采用不断写文章的方式来推广自己,有的采用发图片的方式来推广自己,有的还通过制作视频的方式来推广自己,有的是通过广告的形式来推广自己。我感觉律师通过广告的方式来推广自己成本最高!是不是有效果?有多大效果有待于研究。我的朋友通过广告的方式来做广告,每年花费在两三万元,能够取得的效益在六七万元吧。他觉得也可以。好像他是采用入住相关网站的方式。我觉得采用广告的方式直接制定出固定格式电话号码的,一点击就能联系的方式最好,可能费用也是最高的吧?
我看了有很多律师采用小视频的方式来拓展业务的方式,确实是一种新的方式。不过这种方式有的律师做地非常好,好像是河南省一个律师所做的这个小视频的效果非常好,他是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制作的,通过案例将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出来,能够起到法治宣传的作用,非常生动,为广大观众所喜闻乐见。
有些律师只是简单讲述法律条文的方式,显得非常枯燥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