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6 01:46:27来源:法律常识
打官司用不用聘请律师?律师在诉讼中起到的作用大吗?小编是一名律师,近期刚刚收到法院的一份判决,真的令我本人都感触颇深:当事人听从了律师的建议,自己多拿到了四十余万的赔偿!
家住河东区的王女士去某购物中心购物时,被路面指示灯绊倒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王女士经过第一次手术治疗花费将近3万的手术费。出院后便将购物中心所属的公司告上了法庭。过程中,王女士委托本律师代理了该案件。对于此案其实并不难处理,最大的争议无非就是商场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问题,至于王女士的损失金额依据医药费票据、伤残鉴定报告及天津市赔偿标准等是可以量化的,计算相加即可。而王女士对于鉴定的时间拿捏不定。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天津的司法实践,在人身损害案件中提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治疗终结,言外之意就是只要经过了伤残鉴定,那么后期不不管产生多少医药费或损失法院都难以支持。王女士由于只做了一次手术,体内还有钢板,所以必然会产生二次手术。但是王女士却在第一次起诉后就想要做伤残鉴定,其理由为第一,医生告知二次手术费用仅仅1万元左右;第二,左股骨颈骨折体内有钢板可能能鉴定上伤残十级,这种情况下王女士的损失会达到十多万元。但根据本人的执业经验,考虑到王女士的受伤部位及年龄,强烈建议等做完二次手术后再申请鉴定。起初,王女士并没听从我的建议,直到去鉴定机构,我反复向王女士解释了法律风险,最后进入鉴定机构的王女士听从了我的建议,又走了出来。正是听从了律师建议,王女士挽回了几十万的损失。
王女士第一次手术虽然很成功,但是伤口愈合并不理想,最后不得不进行股骨头置换手术,单手术费用就花费了10余万元。王女士治疗完毕后,经鉴定机构鉴定其伤残等级为9级(PS:9级比10级严重,赔偿多拿一倍)。最终经法院两次判决,赔偿金额共计达到了50余万元。现在回想,如果第一次诉讼中王女士就做了伤残鉴定,那后面的费用可能真是自己买单了,而且伤残赔偿金也少一半。
另外,对于商场承担多大责任问题,起初法官和对方律师认为商场的路面指示灯通过了验收,所以商场不存在责任。但是律师通过查询了大量的文献,包括行业标准,最后找到了路面指示灯安装存在的缺陷问题,法院据此判决商场承担了95% 的侵权责任。而以往的商场此类案件中,如果商场占据主要责任的话,最多也是承担80%的责任比例,甚至很多情况商场是承担次要责任,即承担50%以下的赔偿。
所以,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找一个负责任的律师真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