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6 08:13:14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盐城市司法局_司法要闻】
今年以来,盐城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结合行业和区域实际,在市直、大丰区、射阳县、阜宁县、响水县成立5个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打破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壁垒,有效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工作站建成以来,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80余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
盐城5家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设置在市、县(市、区)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场所设施、标识标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完善窗口工作机制,建立来信来访接待、解答咨询、受理申请、登记归档、投诉处理等工作规范,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根据群众需求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打造全流程服务。工作日安排1-2名专职律师在岗,解答来访来电群众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问题,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当事人给予法律援助申请引导。工作站对值班律师加强交通事故法律法规培训,将交通事故中伤残和死亡赔偿标准以及计算方式等形成模板,快捷高效解答群众需求。
市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是“陈某某等6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案中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官、交通警察各主体全方面参与调解,经法律援助承办律师何海峰诉前、诉中积极沟通协调,涉案车辆投保的7家保险公司均自愿各自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9920余元。6名原告总计获得349441元赔偿款,对该案的快速处理和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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