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被骗需要找律师吗,证券拉人进群骗局的目的

时间:2023-01-26 12:05:15来源:法律常识

被证券公司员工拉进投资群 客户被诈骗90万元谁之责?被证券公司员工拉进投资群 客户被诈骗90万元谁之责?

珠海张女士到国信证券珠海分公司办理个人业务,却被前台工作人员王小娟(化名)以“回馈客户红利”为由拉进一个股票投资微信群。微信群里,多位成员以“深圳聚电智能要从新三板转主板,可以购买原始股”为由,诱引投资者认购深圳聚电智能股份。张女士先后7次投入90万元认购。2019年7月,深圳聚电智能被宣布破产。张女士第一时间向珠海市拱北警方报案,被确认该案为金融诈骗案。事发后,张女士多次找到涉事国信证券珠海分公司,但双方至今未能对责任划定达成一致意见。广东德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秋楠认为,国信证券珠海分公司员工建立客户微信群与该客户被诈骗遭受损失之间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但其可能存在一定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被证券公司员工拉进股票投资群

去年3月,珠海张女士到前山富华里A座28楼的国信证券珠海分公司办理个人业务。其间该公司前台员工王小娟(化名)主动加了张女士的微信,并称公司“回馈客户红利”,把张女士拉进一个群名为“志同道合”的微信群,共享股票投资相关信息。

据悉,今年37岁的张女士原本是珠海某酒店的普通员工。张女士说:“我是个非常谨慎的人。平时我不会接受陌生人加我微信。但当天想到是上市证券公司的员工,应该没问题,完全没有想到后来被拉进诈骗群。”

据悉,王小娟拉张女士进入的是一个名为“志同道合”的微信群。依据张女士提供的截图,当时王小娟还给张女士转发了同事推荐的选股策略,并表示“最近业绩催得比较紧。”希望张女士赚钱后推荐给身边的朋友。

据悉,“志同道合”微信群有60多人。入群之后,群里每天有人发布个股的投资信息,并晒出投资收益率。

7次购买股权转账90万元

张女士告诉记者,进入微信群之后,多位群员频繁发信息讨论称,深圳聚电智能将从新三板转至主板,购买该公司的原始股,一旦转板成功,可以获得数倍的收益率。

从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有微信群成员发布实地到深圳聚电智能公司探访的图片,且发布一系列数据,称聚电智能的经营状况良好,且受当地政策对智能科技的支持,聚电智能转板后将会获得可观的回报。

此外,还有群友表示,“看好5G潜力搭个顺风车,和运营商有合作的聚电智能上市后溢价肯定不会低。”张女士告诉记者,事后她才明白,“都是诈骗分子在演戏,实地探访的照片都是资料图,且聚电智能的财务表格都是伪造的。”

其间,有群友贴出认购聚电智能原始股的转账截图,有人认购5万,有人认购10万,更有人发出认购50万元的转账截图。

虽然投资股票多年,但张女士心里也没有底。因受邀参加国信证券珠海分公司的活动,张女士加了该公司首席分析师李津的微信。依据张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2019年4月10日,张女士通过微信咨询李津,“可以申购聚电智能吗?”李津微信回复,“这是什么?新三板吗?”张女士告诉李津,是新三板停牌转创业板。李津简单回复“可以”,并推介了自己的一个科创板的打新产品。但张女士表示,以后再申购配置股。不过,事后国信证券珠海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两人沟通存在信息上的差异,没有沟通到位,导致张女士产生了误会。

有微信群成员的鼓动,加上李津的认可,张女士从2019年4月11日至5月31日,50天内先后7次以购买聚电智能股权的名义,向一个名为深圳市凯吉财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账总计90万元。采访期间,张女士向南都记者出示了转账记录。其中,有张女士的自有存款40万元,有向亲属筹借的20万元,其余是向朋友借的款项,年化利率达到24%。

投资的公司被曝倒闭

2019年6月26日,张女士被微信群里一个网名为“燕子”的拉进一个名为“VIP志同道合交流群”的微信群。当时“燕子”表示,原微信群由于某些原因需要解散,重新建立微信群方便投资者交流。很多群员都报名要进入。张女士回忆称,当时完全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同一天,“志同道合”微信群被解散。张女士留意到,原来微信群的部分成员也在“VIP志同道合交流群”。

2019年7月3日,有网友在“志同道合”微信群转发了一篇题为《突发!深圳一老牌上市电子厂家倒闭》的新闻。

张女士被突如其来的倒闭信息吓一跳。她完全不相信,好端端的怎么说倒闭就倒闭了呢?张女士平时很少在微信群发言,看见信息后问了一句,“这是真的吗?”随后,“VIP志同道合交流群”的微信群被解散。

4天后,张女士来到位于深圳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福园一路94号清源工业A栋401的聚电智能工厂。工业区门口聚集了数百名工人,当地街道办正与劳动仲裁部门共同协调工人被欠发工资问题。

2019年8月25日,张女士向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报案后被立案,立案告知书上明确认定张女士因为被金融诈骗将进行侦查。

诈骗发生后,张女士先后到珠海信访、珠海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投诉,并通过电话向中国证监会投诉。与此同时,张女士还屡次找国信证券珠海分公司,确认该公司管理的合规性,以及追究员工拉客户入微信群导致损失的责任,但双方沟通未果。

针对张女士的经历,南都记者致电采访涉事员工王小娟,她听闻记者采访后,表示“已向公司提供具体情况,有什么疑问找公司。”随后挂断电话。

国信证券珠海分公司向南都记者出具书面说明,确认张女士为该公司员工王小娟拉入“志同道合”微信群,但否认张女士在该微信群被骗,而是认为张女士是在“VIP志同道合交流群”被骗。国信证券珠海分公司还表明,事件发生后,分公司依据内部管理规定,于2019年10月18日对涉事员工王小娟处以600元的经济处罚,对其部门负责人吴文权处以扣除当月管理绩效处理。

南都记者最新获悉,事件发生后,王小娟已向公司书面提交辞职申请。如没有意外,按照相关的劳动合同规定,王小娟近期将从国信证券珠海分公司辞职。

涉事公司2019年5月10日已终止股票挂牌

对于张女士来说,聚电智能倒闭“非常突然”,事实上,网上早有公开信息对其经营情况进行报道。

记者在天眼查上看到,聚电智能所涉及的司法风险多达45条。而自2019年4月以来,聚电智能已有11次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2019年7月至今执行标的总额127.33万元。

2019年5月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已公开发布公告称,深圳聚电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提交了终止股票挂牌的申请,并从2019年5月10日起终止其股票挂牌。

张女士从2019年4月11日至5月31日,50天内先后7次以购买聚电智能股权的名义,向一个名为深圳市凯吉财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账总计90万元。在这期间,她如果通过网络搜索,查阅聚电智能的相关经营信息,或许可以避免这一次损失。

焦点

证券公司员工能不能

拉客户进微信群?

张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前,她出于对国信证券的信任,认为该证券公司是由国资委控股的上市公司,且王小娟是该公司的员工,因此毫无防备被拉入“志同道合”微信群。事后她咨询业内人士才知道,证券公司员工是禁止建微信群和拉客户进微信群的。

依据张女士的微信截图,王小娟不仅把她拉进“志同道合”微信群,同时还进入了“VIP志同道合交流群”。除此之外,王小娟还建立了一个有20多人的微信群。事发后,王小娟解散了微信群,并把张女士删除。

南都记者咨询国内另外两家知名证券公司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没有明确的规定禁止证券公司员工拉客户进群或建微信群,但对建群的目的应该有一些内部的规定,比如客户的适当性是否得到满足,另外推荐股票的要有相关资质。

国信证券珠海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谈到,涉事员工王小娟为2019年春节后入职。根据调查,她是入职后1个多月就把张女士拉入微信群。

按照国信证券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公司明确禁止员工建立微信群和拉客户进微信群。王小娟在入职前曾进行岗前培训,并顺利通过考核。王小娟的行为,属于个别。

谁该为张女士的损失担责?

广东德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秋楠告诉记者,根据事实,王小娟建立客户微信群与张女士被诈骗遭受损失之间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但其可能存在一定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另外,若因群内相关人员的欺骗或虚假承诺错误地处分了自身的财产,事后发现应当立即报警处理,请求公安部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立案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但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对其诈骗的全过程均无任何关联和参与,对其造成的所有损失均不应当承担相关刑事责任。

张秋楠表示,从法律角度上说,张女士作为受害者,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责任在于诈骗团伙。但是从投资角度上说,投资有风险,张女士应该对自己的投资项目应该先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了解,多咨询相关的专业人数,对风险做一些初步的判断,否则造成损失只能自己承担相关责任。

(张女士、王小娟均为化名)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李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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